兩岸融合發展理念是對台工作“兩手思維”裡“軟”的一手的重要體現。今年2月底,中央31個部門聯合發佈的“惠台31條”,是我們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針對未來的兩岸融合發展工作,本文提出如下建議:一是繼續完善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體系,二是適時建立評估兩岸融合發展的指標體系,三是注意吸納台胞優點、謹防大陸沙文主義,四是防止僵化理解“同等待遇”這個重要概念。
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了我們到本世紀中葉以前的三大歷史任務,分別是“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並就未來中國發展提出兩個階段和兩大戰略目標。在第一階段(2020-2035),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在第二階段(2035-2049),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難想像,如果到建國一百年時兩岸仍未完成統一,我們就無法自稱已經實現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一個實現了偉大復興的民族與國家,也不可能仍處於分裂狀態。因此,解決台灣問題是兩個階段、兩大戰略目標的有機組成部分。這是一個雖未言明、但已被內在地規定於國家戰略藍圖、因而也是不言而喻的國家統一“時間表”。兩岸融合發展也應被置於這個大框架下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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