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在探討“兩制”台灣方案時,既需充分借鑒“一國兩制”港澳模式的寶貴經驗,又需汲取相應的歷史教訓,牢牢把握住“一國”這一根本,徹底打破“一國兩府”、“一國兩區”、聯邦制或邦聯制等認知誤區,同時有彈性和有張力地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最大限度地彰顯“兩制”台灣方案的特色。“兩制”台灣方案是一個動態生成的框架結構,它的幅度和限度與兩岸統一的時間和方式密切相關,兩岸統一的時間越早、越以和平的方式統一,“兩制”台灣方案的彈性空間就會越大。反之,“兩制”台灣方案的彈性空間就會越小。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了指引新時代對台工作的綱領性講話,首次明確提出要“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這說明對於中國大陸而言,現在正在深入思考的不僅僅是何時統一、如何統一等問題,更重要的是兩岸統一之後的台灣社會治理問題。因而有必要未雨綢繆,加強頂層設計,對“兩制”台灣方案的法理基礎、落實途徑等進行先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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