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區需要進一步發揮自身在政策創新、資源配置和區位優勢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率先讓台灣同胞享有大陸發展的機遇”以及“同等待遇”的指示精神,結合31條、26條的頒佈以及福建76條的實施,以建構兩岸融合發展制度為重點,推動兩岸合作向高端要素(高科技、金融服務、人才流動等)領域拓展,為有效破解當前兩岸交流障礙、促進兩岸民眾直接交流、全面建構台胞登陸的“第一家園”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另一方面,閩台間以自貿區為載體創新合作模式,不僅有助於推進閩台經濟合作的水平與層次,擴大自貿區的發展空間,而且也有助於進一步更好地實現兩岸融合發展。
2019年3月10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語重心長地說到,“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這些重要論述為福建自貿區進一步深化對台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為福建自貿區的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撐。作為全國對台工作第一大省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前沿,在中國大陸的諸多自貿區中,福建自貿區是唯一將“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當作自身定位和發展目標的,因此,從自貿區設立以來,始終在對台合作領域“勇爭第一”、“敢創唯一”,多方探索對台合作的新路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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