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研究
2021年8月號,總第284期

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矛盾與化解
游志強(福州)
法學博士
福建江夏學院法學院講師
福建省台灣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員
  【摘要】作為台灣地區多元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地區少數民族在基本理論、制度框架和實踐方式上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權益保障。但隨著時代變遷,少數民族權益保障過程中亦面臨著諸如法律目的與政治目的矛盾、少數民族權益泛化、專責機構職能有限性等問題,由此結下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結”。相應地,有“結”必有“解”,平衡法律目的與政治目的、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理論與實踐以及制度設計與現實需求這三對關係成為化解矛盾的關鍵所在。其最終目的都落腳於少數民族的權益保障,促使少數民族獲得較多的資源,改善少數民族族群較為弱勢的面向。

  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是台灣地區多元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地區少數民族在台灣地區公認的論述中,已經被定位為台灣最早的或原初的居民。從李登輝時期開始的歷屆台灣地區領導人,都將少數民族政策置於重要位置,從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基本理論的變奏到制度框架的三重保障,再到實踐中的運行機制,無不折射出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重要地位。但從現實情況看,台灣少數民族分布地區廣大,他們各有其獨立的語言文化,政治上各不相屬,社會發展也不平衡,因而經濟社會文化上呈現出多樣性和複雜性。這也給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工作提出挑戰,本文擬從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現狀出發,梳理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權益保障面臨的困境,針對困境,以“解”化“結”,提出解決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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