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2025年1月號,總第325期

從菲律賓《海洋區域法》的公布看中國《海警法》對南海維權的適用
高聖惕(武漢)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二級教授
張紫庭(武漢)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生
  【摘要】菲律賓在2024年11月8日公布《海洋區域法》,將斷續線內括海域東半部攬入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妄圖落實南海仲裁的非法裁決,無視中國在南沙群島以及包含黃岩島在內的中沙群島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利。中國政府遂於11月10日相繼發佈《黃岩島領海基線的聲明》及《中國海警局關於涉黃岩島問題的聲明》反制。而更有力的反制還是中國海警將維權執法付諸行動。南海維權執法的法律依據為《海警法》、《海警機構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和《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皆已於近三年內生效。本文將我國在南海面臨的侵權行為類型化,探究中方如何依據《海警法》進行執法,並模擬對方會怎樣使用國際法質疑中國海警的執法行為。筆者發現《海警法》確實能適用於南海維權,但他國亦可依據“國家主權豁免原則”反對中國海警的刑事管轄權,或依據“禁止使用武力原則”挑戰中國海警的維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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