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八十周年。1945年,中國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在台灣光復之日正式收回被日本殖民五十年的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領土主權。當前,“台獨”勢力卻炮製“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妄稱《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無法律效力,更企圖湮滅台灣光復這一歷史。為正本清源,從國際法角度論證《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國際法效力,突顯台灣光復是踐行上述國際法文件。同時,透過分析台灣光復的主權宣示行為獲美、蘇、英、日等國承認或默認,印證兩岸同屬一中的歷史與法理事實。通過重申台灣光復的國際法意涵,堅決捍衛二戰勝利成果和國際正義,并為反制“台獨”和維護國家統一提供法理支撑。
2025年是中國人民抗戰勝利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八十年。八十年前的1945年,中國軍民戰勝了日本帝國主義的入侵,并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在1945年10月25日正式收回了被日本殖民長達五十年的台灣及澎湖列島等(以下統稱“台灣地區”),即“台灣光復”之由來。然而,1949年挑起內戰的國民黨蔣介石集團敗退台灣,加之外部勢力介入中國內戰,導致海峽兩岸陷入長期對峙局面,成為所謂的“台灣問題”。當前,中美大國博弈下,部分西方政客企圖利用台灣問題遏制、打壓中國崛起,而島內賴清德當局也公然叫囂“台獨”。可見,兩股反動勢力蓄意合謀挑釁一個中國原則,企圖為“台獨”分裂活動正名。
面對此歷史逆流,需正本清源。正值中國人民抗戰勝利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八十周年,本文透過揭示“台灣光復”的國際法意涵,論證《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批駁“法理台獨”謬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