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25年10月號,總第334期

國際調解院與香港:共贏、挑戰與未來發展
伍俐斌(廣州)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
中國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港澳和海外統戰工作理論廣東研究基地研究員
毛嘉琪(廣州)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國際調解院是中國發起成立、專門提供調解服務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香港具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人才優勢和完善的法律服務基礎設施,可以助力國際調解院高效運行。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為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加快實現由治及興提供了發展新機遇。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也需要應對來自地緣政治和調解制度自身的諸多挑戰。

  2025年5月30日,《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拉美和歐洲的85個國家和近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別代表出席,其中33個國家現場簽署公約。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國際調解院由中國等19個國家共同發起,是發展中國家為國際社會貢獻的國際法治公共產品,也將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議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根據《聯合國憲章》第33條第1款的規定,調解是與談判、調停、仲裁、司法解決等並列的和平解決國際爭議的方式,因此國際調解院是落實《聯合國憲章》的重要機制,對完善全球治理、促進世界和平和國際秩序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第8條,國際調解院總部設立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國際調解院選擇落戶香港,絕非偶然。香港法治和專業服務能力等是香港可以助力國際調解院順暢履行職能、發揮預期作用的重要優勢,同時國際調解院也為香港由治及興、服務國家帶來了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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