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最近﹐在美國與中國大陸菁英間﹐有關中國民主的話題又有了新的苗頭。就在2006年十二月五日﹐某美國華裔學者接受美國國會圖書館設置的一項人文獎﹐在其受獎演說與媒體訪問時﹐冒出當前中國在民主問題上大有不足之言語。無巧不成書﹐正好這段時間內﹐在大陸各大官方媒體亦紛紛刊載《民主是個好東西》 一文。一時引起各方興趣與爭議。
任何對民主的關注﹐都是好事。今天國內高階層對民主之肯定﹐更是大好消息。不過﹐回顧中國近代史對於民主的辯論曾有多次的衝刺﹐但始終不得要領。難免會令人好奇地想知道為何有如此的理論上之糾纏。個人對此問題摸索多年﹐發現其所以如此者﹐是因國人(包括深受西方影響的飽學之士) 一般談民主﹐多半是出自規範式理論(normative theory) ﹐大談民主“應該”如何如何。但儘管很多人對民主有無限直覺嚮往(或者反對)之意﹐很少人能對自己為何有如此嚮往(或反感) 的道理作出具體解釋。更少人用驗證理論(empirical theory) 的眼光來探討民主制度之真相﹑與審評其實際運行之得失。
個人認為﹐我們如要了解西方民主的真諦與實踐(以區別於民主的理想甚至一廂情願)﹐必須借重驗證理論。國人自胡適一代以來﹐對西方之文化制度似乎大多只看其表面而未求甚解。談起西方民主﹐也多涉及規範式理論的『教條』(甚至於參雜了自己的想當然)。故歷來均不能深入理解西方民主實踐之究竟。
由驗證理論看民主制度
熊玠:如果多數民眾沒有相當程序的“現代”教育水准,驟而開放民主,恐怕只會給社會帶來混亂與不必要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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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驗證理論﹐顧名思義是涉及經驗上已證實(或能證實)的東西。特別注重三項因素的彼此關係﹕(1) 動機﹑(2) 行為(表現)﹑(3) 結果(包括後果與代價)。在對民主制度分析與了解之中﹐須要探討政府﹑政黨﹑選民的動機﹑行為﹑以及所帶來的後果。這樣得出的結論﹐就不是那規範式理論所提供的理想與憧憬而已。驗證理論﹐對民主制度有整個一套邏輯上彼此呼應的看法﹐而且對其實際運行﹐常有反直覺的發現。
第一﹐民主﹐不是無政府主義。政府與社會共存﹐有其邏輯上與實際上的必要性。這是因為社會成員(群眾) 間﹐在日常生活中共享很多無法分割的『共同益處』(collective goods)﹐譬如﹕國防安全﹑社會公安﹑道路順暢與清潔﹑空氣與水源無污染等等。這些『共同益處』﹐無論是什麼人付出了提供它們的代價與努力﹐其他的人均可坐享其成。譬如下雪天街道為厚雪覆蓋﹐只要有一個人(姑稱其為甲君) 拿起掃把將路上積雪清除了﹐其他人均可享受街道被他清潔後的方便。也就是說其他人不費吹灰之力﹐就享受了甲君勞力所產生的效果。既然如此﹐而人們通常又有撿坐享其成的習性﹐那麼如何能均攤與索取為產生這些共同益處所需付出之代價﹐以克服大眾處處都在等待以上那位甲君出現﹖答案就是社會需要政府。有了政府﹐就可以強制性地將這些所需的代價向公民均攤﹐並負責收取之功能。所以民主國家﹐均不能沒有稅收制度。而稅收就是一種強制行為。這也就是表示﹐民主國家並不是沒有強制的必要與實現。此外﹐例如征兵是另一種強制的表現﹔法治也是靠強制才能實行。但規範式的民主理論﹐通常將民主制度定義為一個高度自由的社會﹐這對直覺仰慕民主的外人﹐不足以交代民主制度亦有強制存在的必要與事實。這更證明我們在規範式理論以外﹐還需加驗證理論的詮釋﹐才能讓我們對民主制度真相有一個全貌的認識。以下所言﹐將更進一步闡明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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