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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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民主化的困難與出路
劉迺強(香港)
全國政協委員
時事評論員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中央設計界定九七回歸之後在香港實行制度的《基本法》,在香港進行諮詢開始。政制的設計,主要是要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中央和特區關係,另一個是香港內部的權力和利益分配。前者主要關乎特首的產生,後者則是與立法會議席選舉的主要考慮。

  中國解決香港問題的最初想法

  因為在改革開放剛開始時,整個中國近九成的貿易和創匯都通過香港,中國根本沒有打算改變香港的現狀。很明顯,英國人看透了中國這一弱點,趁中國最需要香港配合改革開放總策略的時候,於一九七八年派當時的香港總督麥理浩訪問北京,向鄧小平提出要解決香港前途問題。實用主義傳統的英國人萬萬想不到中國領導人會死抱民族主義原則,堅持要於一九九七年收回主權的。但是當時中國處於被動狀態,就把本來打算實施於和平統一之後的台灣的「一國兩制」模式,急就章的首先套用在香港。在最初「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粗糙構思中,收回主權就是簡單的「換國旗、換總督」。而以中國當年對資本主義的簡單理解,資本主義就是資產階級統治,在本地華人大資本家中間找一個人出來,委任他出任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便是「港人治港」。中央政府萬事待舉,自顧不暇,也根本不懂怎樣管治一個現代化的資本主義國際城市,所以完全不想介入香港事務,未來的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就像當時的總督一樣,大權獨攬,行政主導,實行「高度自治」。

  商人治港的由來

  這一想法明顯是脫離香港的政治現實。首先,資本主義社會從來都不會由大資本家赤膊上陣,自己來當首長管理的。對資本家來說,他們最重要的目標是賺錢,錢權勾結,也是為賺錢服務,自己坐莊,機會成本太高。況且香港華人大資本家誰也不服誰,彼此處於競爭狀態,任何一方出來掌權,其他華人財團都會認為有損其利益,大力反對。雖然資本家對此方案興趣不高,但中央從未放棄這思路,而許家屯在回憶錄中說,他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來港出任新華社社長,其中一個重要任務是團結和培植華人大資本家和他們的下一代。顯而易見,董建華、吳光正、唐英年等,都是這一政策的成果,並且形成了回歸八年「商人治港」的局面。「商人治港」成績如何,大家已經有目共睹。

  香港的民意分歧與轉變

  鄧小平大概預料不到的是,當中國決定收回香港主權,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決策在港公佈之後,不但「投資者」表示不「放心」,市民之間的主流意見竟然是支持英國殖民地政府繼續管治至一九九七之後。這主要是因為當年香港市民主流是反共的,而且「文革」剛結束,由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共產黨員主持的改革開放才開始,荊棘滿途;大家對中國的前途,中共政策會否反覆,都沒有信心。而且因為當時中國貧窮落後,香港有的是錢,所以不少人提議向中國進行贖買,英國交出香港和九龍的主權,以換取香港、九龍和新界治於九七之後的治權,延續殖民地管治的壽命。當時非親共的只主流社會中,只有前大學生學運中「社會派」分子組成的新成立論政團體「匯點」,以及港大學生會。兩者都要求「港人民主治港」,港大學生會更去信當時的國家總理趙紫陽,直接提出這主張,並且得到總理正面的回應,承諾九七之後會實行民主治港,更清楚表達這將會是西方的民主。「民主」這旗幟一揮動,給戰後新一代港人知識分子很大的鼓舞,和給予「匯點」等人數以十計的報章地盤與反對收回主權的論者筆戰很多彈藥,終於在輿論上大獲全勝,壓倒了反回歸的氣勢。而中央亦信守其承諾,「港人民主治港」這原則,一再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方文本和後來的《基本法》中具體落實。

  行政主導與英國的撤退部署

  通過民主制度,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牽涉到政制和選舉方法的設計。我們要明白,中英談判時在中央領導層心目中的「行政主導」,亦即是一九八四年港英推行「植根於香港」的代議政制之前的殖民地模式。港督會同他委任的行政局議員作決策,立法局過半議員由官員出任,少數「非官守議員」亦全部由港督委任,基本上只是一個諮詢機構。行政立法的關係是諮詢和配合,而非監督和制衡;兩局議員聯合設辦事處。「行政主導」也者,基本上是港督說了算,行政局議員的少許制衡作用,也只是保障英國的宗主權和利益,與市民利益無關。市民如有任何非份之想,很快便會碰到如政治部、警察、移民局、稅務局、廉政公署等一大堆專政工具和《公安法》等峻法的鐵腕。在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後,港英政府有步驟地把這個「行政主導」的配套架構拆除。中方指責英方於九七年前大變,然後要求九七年之後不變,但英國在十三年過渡期間,從未改變其既定的撤退部署,而中方亦無奈之何。

  “民主回歸派”的主張

  當時的「民主回歸派」組織如「匯點」和「新香港學會」等,都主張在九七年實行全面普選,並要求自八四至九七這十三年過渡期中,中英政府和香港市民都要做好各種相關的配套和準備(亦即等於今天炒得熱烘烘的「路線圖」),向九七倒數啣接。這些組織更不約而同的建議未來政制應採英國「西敏寺模式」,亦即是由取得立法機關的多數黨議員組閣,並由多數黨議員互選特首的間接選舉制度。今天回頭再看,這依然是一個簡單容易操作,而且由此產生的特首素質較有保證的制度。因為根據這個制度,特首是由他的多年共事的同輩小圈子選出來,他們在投票時,深知候選人的德才長短,而不像現時反對派要求的一人一票直選特首,選民只憑候選人在近一個月短短競選期間,以大量資源營造出來,許多時跟事實有很大距離的形象來投票,結果十分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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