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過57歲生日卻因涉及貪污罪遭逮捕,桃園地檢署今也指出,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消息一出震撼各界,媒體人黃揚明也在臉書說“出大事了!”藍委羅智強也說“水很深啊”。
中時新聞網報導,由於今天也是鄭文燦生日,黃揚明PO文也提到,桃檢真的沒有特別挑日子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PO文說,挑在生日,鄭文燦涉貪聲押,玩真的?水很深啊!我們繼續看下去。
桃園地檢署今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告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