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海南島和台灣島上的黎族和高山族同是祖國大家庭的成員。雖然他們現在分屬兩個民族,每族内部又有多個分支,但溯本追遠,他們主要是從祖國大陸遷到島上的古越族後裔,後發展為兩個不同民族和支系,即同源異流。他們與祖國大陸和其他兄弟民族這種不可分割的聯繫,不但有深刻的地緣、族緣、血緣和史緣根據,而且在民族文化的各個要素和層面上,都有異乎尋常的相同或相似之處。當然,也不能排斥其他地區的種族、民族或文化融入其中,但作為黎族和高山族的族源與文化的根源及主流,仍在祖國大陸。充分認識和肯定這種關係,對研究海南和台灣的民族歷史與文化,以及它們與大陸的關係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 地理環境相類似
地理環境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必要條件,且深刻影響到一個地區或民族文化的特質與風格。海南島和台灣島在中國南部和東南部,被喻為祖國兩隻眼睛,面積相當,同屬熱帶或亞熱帶季風氣候區,中間山脈高聳,河流短促,沿海平原面積狹小,其餘土壤、生物、水文、地質構造和活動等也很相似。這成為原始居民攝取食物,營造居室,以及其他適應這種環境所採取生產生活方式,即原始文化相同或相似的自然基礎。
尤為重要的是,地史研究表明,海南和台灣都屬大陸型島嶼,即原為大陸一部分,後因地殼下陷或海洋水面上升,才與大陸分離。海南島就有過兩次與大陸分合的歷史,最後一次是全新世早期,距今約7000年,海面上升,海南再次脱離大陸,成為海島,而台灣也在這個時期最後與大陸分開,台灣海峽和瓊州海峽形成。在此之前,是海平面下降時期,台灣海峽地區曾為平原或淺水區,方便大陸或南洋一些地區的原始人類往來,有可能陸行或使用獨木舟進入兩島。據C測定,作為海南、台灣與大陸和東南亞連接點及交通樞紐的南海諸島大部分島嶼露出水面的時間距今5000年,此前因為海平面較低,南海週邊地區的原始人類與兩島交往也甚有可能。
因為海南和台灣脱離大陸的時間既短,從生物進化的原理觀察,在一個狹小的島嶼範圍裡,不可能實現從猿到人的轉變,所以島上最早居民不可能是土生土長的,而應從中國大陸或其他地區遷入。類似事例已從兩島動物區系演化中得到驗證。例如因為老虎出現時間比兩島形成的時間要晚,而老虎又不能在孤立環境下形成發育,所以兩島從來無虎。漢初,登上海南漢人見島上“亡馬與虎”。台灣也有同樣記載,清雍正黄叔璥《台灣使槎錄》說:“山無虎”,“故鹿、麇、獐、麂之屬成群遍野,莫為之害,野牛最蕃滋”。這極利於畜牧業發展,牛羊可以野牧,無須專人看管。明代海南“牛羊被野,無冒詔(領)者”,台灣因無虎使平埔人打鹿業在17世紀十分興旺“社社無不飽鹿”,故兩島畜牧文化有共同性,與虎有關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匱乏,這不能不是地理環境特點所致。
二、體質人類學特徵支持黎族和高山族同源
民族雖然主要由其文化特質決定其歸屬,但一個群體的體質人類學特徵對於比較他們的來源也是一個重要依據。
體質人類學研究結果顯示,黎族和高山族與大陸中國人一樣,同屬亞洲蒙古人種。 據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曾昭璇、中科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張振標等比較研究,海南黎族12項體質特徵與我國華南漢族,包括與台灣高山族的關係十分密切。兹將有關主要指標表列如下:
另外,民族學者選取包括高山族在内國内9個主要少數民族15項頭面部測量性特徵與黎族比較,結果是“黎族與廣西漢族最接近,其次與湖南漢族以及台灣省的高山族和台灣平埔族也都較接近”。這些資料表明,黎族和高山族的起源和進化與中國内地人一樣,具有同一淵源,祇是他們所處地理環境有差異,形成某些體質特徵略有不同。正是後者,成為他們後來分屬不同民族(系)的自然基礎。
當然,也有研究指出,無論黎族還是高山族都有南方黑人某些特徵。此說由來已久。近年有論者用聚類統計方法研究黎族指、掌紋,認為“與其他東亞、南亞的沿海居民一樣,黎族的個别掌紋特徵表明存在著黎族和某些黑色人種混血的可能性”。而台灣高山族為島上最早居民自無可置疑,但其來源也流行不同說法,其一說:“台灣最早居民中,一如菲律賓有小黑人存在的事實”。即黎族和高山族的來源都不是唯一的,可能有多個來源,這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實際上,我國南方漢唐以來普遍蓄養“崑崙奴”,即南方黑人,其血統當然會融入漢人中。東漢楊孚《異物誌》即載從海外來嶺南黑人“齒及目甚鮮白,而體異黑若漆,皆光澤,為奴婢”。廣州、順德、三水等地漢墓出土陪葬陶俑中作為“燈座”陶人俑亦為南來黑人。所以黎族、高山族一如嶺南其他民族(系)一樣,具有黑人血統並不奇怪。但不管怎樣,從人類遷移和歷史發展趨勢看,原始人類從中國大陸遷往海島應是主流,上述“南來說”並不能改變這個總的方向,倒為這些民族多源說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考古發現顯示黎族、高山族同源
近年考古發現顯示,在我國大陸南方、海南和台灣都發現舊石器和新石器文化。這些文化的創造者和文化内涵均屬於大陸古越族之前的古人類和古文化,且組成一個完整文化系統,有力地證明黎族、高山黎與大陸族同一來源。
在海南近年發現多處石器文化遺址,其中包括三亞落筆洞距今約一萬年的舊石器晚期至新石器早期的石片石器,陵水大港村、石貢、舊縣坡等距今6000—7000年新石器中期磨光石斧、石錛、礪石和各種夾砂陶器,陵水古樓坡、文昌吕田坡、定安佳龍坡距今3000—5000年新石器晚期的雙肩石斧、有段石錛、平肩長身石鏟、大石鏟,以及板沿口釜、罐等器物,還有各遺址以雲雷紋、方格紋和米字紋等飾物為代表的戰國至秦幾何印紋陶等,其風格與華南各省區出土同類器物文化内涵相一致,屬同一個文化系統,發展變化規律也相一致。在排斥了海南具有從猿到人進化的可能性之後,這些不同時代器物無疑主要是華南大陸古人類帶到島上或在島上創造的。這些古人類即為後來古越人。
在台灣台南發現古人類“左鎭人”頭骨化石距今約3萬年,與北京山頂洞人同屬舊石器晚期。又據日月潭孢粉分析,1.2萬年前當地可能發生伐木和農業活動。而距今約5000年新石器遺址在台灣分佈更多更廣,例如台北圓山、大坌坑、北部沿海土地公山、芝山岩、大直、尖山等數十處,出土有段石錛、有肩石斧、印紋陶、黑陶和彩陶等,質量和風格與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發現的同類器物相近。另在台灣中部和南部沿海、河谷發現與圓山文化同時代距今約4500—3000年鳳鼻頭文化各期(1—3期)的陶器、貝丘、石斧、石錛等亦與大陸東南沿海出土的同類器特有很多共性。人類學者林惠祥敎授比較以上器物後指出,台灣圓山文化是由大陸東南傳播過去,傳播路徑以福建較有可能,因兩地距離較近,中有澎湖列島。而進入台灣古人類,主要應為大陸古越人。
海南、台灣新舊石器和陶器既與大陸同屬一個文化系統,則說明彼此之間有密切聯繫。文化風格若有小異,應為古越族内部有不同分支所致。如福建為閩越,嶺南為南越、駱越等,皆為古越族分支,他們進入海南和台灣,後發展為黎族和高山族,成為島上最早居民。
四、文化人類學特徵顯示黎族和高山族同源
文化較之血統,對民族認同更為重要,而文化的個性和共性,是研究民族識别和民族比較的主要標誌。語言、風俗作為此較穩定、持久的文化要素,對比較黎族和高山族的文化人類學特徵更具重要意義。它們的共同性或類似性,同樣說明兩族淵源於大陸古越族。
1、語言比較 黎族和高山族在遷移過程中,語言會發生變異,尤其進入海島以後,在與漢族交流接觸中,也會失去自己一部分語言。不管怎樣,民族語言仍是語言主體,並與母語有千絲萬縷聯繫。通過比較,可發現黎族和高山族語言頗多共性,皆以古越語為母語,後來才朝著各自方向發展,呈同源異流模式。
比較語言學表明,黎語和高山族使用語言(舊稱番語)同為膠著語,有一字數音特點,不同於漢語一字一音,而古越語也是膠著語。例如“船”,古越人稱為‘“須慮”。古越語後隨民族遷移,發展為不同分支,但作底層語言仍保存下來,古今都在使用。海南黎族前稱俚人,《隋書·地理誌》載“俚人猶呼其所尊為倒老也,言訛,故又稱都老云。”無獨有偶,台灣高山族也保留同樣語言習慣。三國沈瑩《臨海水土誌》記台灣高山族“呼民人為彌麟”;《隋書·地理誌》則記高山族首領“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明末陳第《東番記》也說高山族首領被稱為“大彌勒”,也一字數音;到清代黄叔璥《台灣使槎錄》和《台灣府誌》等史籍所記“番語”也列舉一字數音之例。近人徐松石敎授收集、整理了大量案例,如“頭”字,台灣土語稱“烏顱”,“目”稱“麻撒”,“肩”稱“歹一八”,“膝”稱“希魯盾”,“足”稱“丁丁”,“死”稱“馬歹”,“水”稱“喇淋”,“鹽”稱“幾魯”,“鐵”稱“麻裡”,“海”稱“麻翁”等。而“女婿”稱“阿郎”,與廣東北江瑶族、廣東南部、廣西東南部粤方言對女婿稱謂相同,顯示台灣高山族土語與大陸漢語有淵源關係。雖然黎族、高山族内部有多個分支,但語言的這種共同性沒有變化。例如黎族“古稱鴦舌者為南蠻,岐(黎族一分支)瑶諸種是也,若充類言之,則吴越無不是也”。對於高山族,林惠祥敎授指出其語言,“各族不同,一族之中復再岐分,故其種類甚多”。上述吴越有南蠻使用的語言,兩地皆為古越人居地,即使用古越語。古越語至今仍殘存南方許多少數民族和民系語言中。如黎語則屬漢藏語系壯侗語族,與同一語族之壯語、布依語、傣語、侗語、水語等有親緣關係,但它們皆源於古越語。高山族語言既與古越語相通,當然是從大陸傳播過去的。
2、斷發文身習俗 大陸古越人有斷發文身習俗,這類記載和實例甚多。它具有多種文化意義,其中作為熱帶叢林中保護色,為適應地理環境一種方式。黎族無論古代還是近現代都有斷發文身習慣或殘餘。海南在先秦古籍中被稱為“雕題國”、“儋耳國”,意即文身和戴大耳環。《左傳》說吴越人“斷發文身”,也包括後來黎族。明顧角《海槎餘錄》記“黎族男女周歲即文其身”。劉咸敎授1924年在海南調查,黎族文身僅在面部和胸部圗案有37式,在手臂有14式,在腿部有13式,共54式,現仍在一些老年婦女中殘存,這無疑是古越人遺風。
台灣舊稱夷洲或流求,三國沈瑩《臨海水土誌》記島上“人皆髡頭穿耳,女人不穿耳”,與漢人不同,與古越人斷發相似。《隋書·流求國傳》則說島上“男子拔去髭鬢,身上有毛之處皆亦除去。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婦女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正方,織斗鏤皮並雜色及雜毛為衣,形製不一”。明陳第《東番記》也說島上“男子剪發,留數寸,披垂。”清黄叔璥《台灣使槎錄》云,“水沙連北港女將嫁時,兩頣用針刺如網巾紋,名刺嘴箍,不刺則不嫁”。1948年曾昭璇敎授在台灣考察,見島北泰雅族(高山族一支)盛行文身,男子文額,女子文面,被稱為“烏鴉嘴”,南部各支文身亦相類。此俗長盛不衰,以致男子喜少惡老,頭白也不留胡子,有一根胡子也要拔除,一些人外出喜歡攜帶拔胡子工具。斷發文身雖非黎族、高山族所獨有,我國南方、東南亞、日本南部、南太平洋島國都流行過此俗,但海南、台灣兩族文飾及其文化内涵相同或相類,包括龍蛇、花艸、樹木、鳥獸等圗騰或其他標記,反映他們有著共同原始宗敎和原始藝術,這顯然是民族淵源和文化特色共同性的表現。
3、崇拜龍蛇等圗騰 古越族以蛇為主要圗騰,崇拜有加,這見於大量史籍、傳說和各類建築、藝術品等。上述黎族、高山族文身圗案即反映了這種圗騰文化。龍母廟或蛇神廟遍佈嶺南各地,僅廣東德慶縣盛時即有300多座,其中悦城龍母祖廟香火最旺,為當地帶來可觀旅遊收入。古越人流徙各地,龍蛇圗騰即作為文化轉移在當地傳播。海南黎族流行蛇祖傳說,清陸次雲《峒溪纖誌》云:“相傳太古之時,雷攝一卵至山中,遂生一女,歲久有交趾蠻過海採香,與之相合,遂生之女,是為黎人之祖。”類似記載不勝枚舉,有些地方黎族至今仍保持禁吃蛇肉習俗。黎族一分支美孚黎文身花紋似蚺蛇,故也被稱為“蚺蛇美孚”。黎族中廣為流傳有“蛇女婿”、“蚺蛇青年”等人蛇婚配故事,清楚顯示黎族龍蛇崇拜文化内涵。
台灣高山族也以龍蛇圗騰崇拜至為突出,龍蛇在文身圗案中居最顯要地位。《隋書·地理誌》記高山族“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明張燮《東西洋考》說鷄籠(基隆)、淡水一帶高山族“手足剌紋為華美”。此風習傳承至高山族各分支。泰雅人文身花紋模仿蛇斑紋,排灣人以百步蛇三角紋為文飾,並自稱為蛇的子孫,建築物和生活器具杯、桶之類皆雕上蛇紋,過去甚至在酋長家裡備一小房,作為蛇棲息之室,視蛇為保護神。在台灣歷史文獻所記習俗,常見“蟲蛇”、“鳥翼”等描寫和以蛇祖崇拜有關神話,實為高山族原始文化折射。福建和廣東潮汕地區舊為閩越人居地,對龍蛇崇拜尤甚。許慎《說文解字》云:“閩,東南越,蛇種也。”台灣多閩潮移民,龍蛇崇拜傳入台灣,與高山族龍蛇崇拜相互影響,更加劇了此風習盛行。
此外,無論黎族和高山族都相信萬物有靈,故日月星辰、風雲雷雨、山林川澤、樹林五穀都被賦予某種神靈,受到崇拜,這是他們本根文化相同或相近明證。
4、自由結合婚俗 婚姻形態在風俗文化中佔有很重要地位,其異同也反映民族文化相互關係。古越人婚姻形式異於漢人,雖也經歷了群婚向對偶婚至其後人向一夫一妻制的轉變,但這個進程畢竟比漢人晚,此前有較多性自由和自由結合婚俗或殘餘。後世黎族“不落夫家”、一夫多妻、早婚、“放寮”、男大女小等風俗盛行,皆為古越人婚俗傳承與變異。明末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廣東條引舊誌云:黎人“男女未配合者,隨意所通,交唱黎歌,即為婚姻。”而台灣高山族也一秉古越人婚俗。沈瑩《臨海水土誌》記高山族“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與作夫妻,同牢而食”,“或男女相悦,便相匹配”。到17世紀陳第《東番記》說平埔人牽手成婚,“宵來晨去”,18世紀才發展到男子“夜宿婦家,日歸其父合作者”。“夫婦間財,乏共有之例,為夫者不擔任扶養其妻;為妻者如舊與其一族耕種田園,自食己力”,為典型不落夫家習俗。又高山族也盛行與黎族一樣的“入贅”制度,“既婚,女赴男家灑掃屋舍三日,名曰‘烏合’,此後男歸女家,同耕並作,以偕終身”。此外,在離婚、再婚等關係上,高山話與黎族一樣享有較大自由,表現了共同文化特質。
5、尚武強悍民風 古代海南和台灣生態環境惡劣,毒蛇猛獸横行,瘴癘充斥,疾病為患,人類生存困難,勢必引起部族之間矛盾和鬥爭,由此也造就了黎族和高山族尚武強悍民風。其實這也是古越人民性之一。許多文獻都說“越人之俗,好相攻擊”,直到中原文化傳入,“粤(越)人相攻擊之俗益止”。但這作為一種民性,仍隨古越人南遷帶到島上。范成大《桂海虞衡誌·誌蠻》說黎人“平日執靶刀長鞘,多以竹為弦,荷長槍,跬步不捨去”。明代,黎族中“生岐……弓矢不釋手,雖父子,動輒持刀相加”。此風也盛行於台灣高山族,《臨海水土誌》說夷洲(台灣)“其王,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王,往往有村,村有鳥丫帥,並以善戰者為之,自相對立”,“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驍健善走,難而不耐創。諸洞各為部落,不相救助。”到明末,據陳第《東番記》,其人“喜鬥而易動,疾戰而輕解。起則兩社相攻,休則親戚不仇”。雖然類似記載也見於其他地區少數民族,但海南、台灣因為海島,外來文化傳播比大陸相對要遲,所以其民性變化也相對滯後。後世黎族、高山族對外來勢力入侵反抗至為激烈,決非偶然,正是古越人民性在各個歷史時期的張揚。
6、嗜食檳榔 我國南方古為瘴癘之地。檳榔含多種生物碱,有消谷、逐水、除痰、滅菌等攻效,與南方濕熱地理環境相適應,故為古越人嗜好,且世代不衰。唐劉恂《嶺表錄異》明確指出“不食此無以怯其瘴癘”。此後檳榔又成為禮品,文化内涵有所擴大。古越人遷入海南、台灣,那裡瘴癘比大陸更為嚴重,故食檳榔之風有增無減,實為適應環境一種方式,有其深層文化根源,而不僅是個人嗜好。唐宋以來文獻典籍多記海南盛產和嗜食檳榔風俗。宋人王象之指出“瓊人以檳榔為命,……歲過閩廣者,不知其幾千萬也”。“漫山悉檳榔”。唐宋時期黎人是海南居民主體,也是島上檳榔最大消費者。這個地位直保持至今。
高山族嗜食檳榔歷史相信很久遠。民族學者徐松石指出,台灣“土著人民喜歡嚼食檳榔,他們往往拿扶蔞葉和蠣灰一同咀嚼”。食用方式與黎族完全相同。現今台灣檳榔漫山遍野,消費量甚大,檳榔攤檔至為觸目,性感十足的“檳榔西施”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這決不是偶然的,乃高山族檳榔文化傳承和擴大。此外,兩族喜歡飮酒唱歌,喜食酢制食物等習慣如出一轍,充分説明他們為適應相類地理環境而形成共同飮食習慣。
五、共同地名文化淵源
地名作為一種可視和可悟文化景觀,其命名與地理環境、歷史條件和民族遷移有關,並且地名歷史比文字還要久遠,透過地名可瞭解很多歷史文化現象。
黎族作為古越族一支,進入海南以後按古越語命名的地名頗多,現稱為“黎語地名”。故明末清初屈大均《廣東新語·文語》指出:“自陽春至高雷廉瓊,地名多曰那某、羅某、多某、扶某、過某、牙某、峨某、陀某、打某……地黎稱洞名有三字者,如那父爹,陀横大,陀横小之類,有四字者……”。這種通名在前,專名在後地名,稱齊頭式地名,與漢語地名命名方式相反。在海南黎區,主要有抱(保、寳、報、包)、番、什、毛、那、南(湳)等為起首地名,約1000個以上。在廣東、廣西也不乏這類地名,這已成為黎族源於古越人,從大陸南遷上島有力憑證。
台灣現今地名有一部分是番語,即按高山族人讀音用漢字書寫的。高山族語言既為膠著語,其命名方式、構詞法和含義屬古越語,應當為古越人遷入台灣在地名上佐證。祇是台灣經過西方殖民主義統治和日本侵佔,漢人也大規模遷入,番語地名發生很大變化,保留至今的已成為台灣地名吉光片羽,但仍可藉助於地名對比分析,看出高山族來源及其與黎族關係。
埔,諧音有步、埗、土布、埠、甫等,意為平地、津渡、碼頭之類,為古越語地名。廣州有黄埔、增步、鹽步、官禄土布,四會有華土布,羅土布,鹿土布等。台灣有埠頭,埠子頭、後埠、老埠、新埠、埠塘等,部分為齊頭式,部分前為漢語修飾語,諒是漢人到來對番語地名改造所致。
圳,粤方言指水溝。廣東有深圳,廣州有圳口,南海有梅圳,三水有圳東,德慶有圳邊,封開有圳田、圳竹等。台灣有圳竂,圳頭,横圳、深圳、過圳、圳岸、圳堵等。這不是偶然凑合,粤方言(廣州話)由古越語融合漢語等而成,台灣“圳”字地名亦應與古越人遷移有關。
南或湳為典型古越語,作為地名與方向無關,意指水。據1982年地名普查,海南有這類地名255個。瓊山有南渡江、湳渭溪,定安有南遠溪、湳白溪,儋縣有南建江,澄邁有湳滚泉,臨高有南定訊,陵水有南陵山,東方有南龍江、南浪村, 以及南聖、南坤、南羅、南閭、南美、南頭、南口、南豐、南陽等,遍及全島,但以黎區居多。雷州半島也不乏這類地名,如海康即有50個,如南六、南畔、南田等,徐聞有南陳、南上、南洋等,當然個别南字可能指方向,但不改變它主要為古越語含義。台灣也保存一些湳字地名,如湳子(雲林)、湳雅(新竹)、水湳、湳湖、大湳、蘆竹湳(苗栗)、草湳、湳墘、湳仔等。這些地名無疑是古越語地名遺存。
台灣多山地,“台(灣)地諸山皆從番語譯出”。實際上不祇山名,普通地名也有不少屬於番語。“多(哆)”字地名即為一例。根安倍明義先生列舉,即有哆啰啯(新營番社),哆咯唧(原日月潭東邊蕃社),史咯唧(花蓮新城鄕),另“多阿科漢姆”山地今寫成大科陷、大姑崁或姑嵌。在海南也不乏“多”字地名,如瓊山有多佩、多賢、文昌有多尋,瓊海有多坭、多異,萬寧有多扶、多格、多萌、多輝,陵水有多味弓,樂東有多能,儋縣有多美、多業,臨高有多文、多蓮、多瑞、多郎、多賢、多朗等。亦偶見於大陸,如廉江有多浪、多寳,吴川有多曹等。雷州半島古代也是俚(黎)人居地,故不乏些類地名。又“多”、“都”音近,而“都”字也是古越地名,廣見於廣東南路和廣西東北部和中部。可見“多”字地名把兩廣大陸和台灣都聯結起來。
海南還有“打”字地名,且與“大”字同音,也屬古越語地名。儋縣有打臘,白沙有打安、白打等。“大”字地名更多,如昌江有大安、大章,陵水有大寧,東方有大田,樂東有大安,儋縣有大成、大域,瓊山有大林、大坡、大賓,文昌有大山,瓊海有大路,萬寧有大茂,屯昌有大同,澄邁有大美等。“大”字地名在嶺南為數1000以上,其含義有一部分表示大小之意,一部分為“地”意思,後者為古越語含義。又據徐松石敎授授研究,“大”字有時譯作“都”字或“多”字,這樣一相通,其分佈更廣,顯示嶺南土著文化共同性。這種共同性也延伸到台灣。“打”字地名在宜蘭有打那岸(羅東)、嘉義有打猫(凡雄),高雄舊稱打狗、打鼓,實也屬於古越語地名。
此外,海南還有馬、麻、過、美、武、六(鹿)等古越語地名,在台灣也不乏其例。如臨高有馬裊,台灣有馬賽(蘇澳)、瑪僯(礁溪)。雷州半島有麻章、麻一、麻二、麻三、麻四,台東有麻豆,海南保亭有六弓,台灣有鹿野、鹿寨 。“美”字地名在海南甚多,瓊山有美蘭,為今機場所在,台灣高雄有美派。“武”字地名在海南也不在少數,如儋縣有武敎,臨高有武來,瓊海有武弄,澄邁有武田等,台灣屏東有武洛(里港),意義為弓矢,這自不是漢語之意。以上地名幾乎成對應關係,應是古越人遷移島上在地名上遺跡。
六、結 語
從上述可知,海南黎族和台灣高山族實為從大陸遷去的古越族两個分支,族源相同。但是作為一個民族,無論文化還是血統都不可能祇有一個來源。在民族繁衍進程中,有其他民族加入是不可避免的。有關黎族和高山族的“南來說”即屬其例,但事實如何,應進一步研究,不宜輕易肯定或否定。
不管怎樣,今日黎族和高山族畢竟是兩個民族。這是地理環境和歷史發展的產物。一是海南和台灣,地理環境總有一定差異,古越人長期生活在其中,生產生活方式會產生變異,民族文化隨而變化;二是古越族是個泛稱,内分許多支系,遷入海南的以駱越、南越為主,遷入台灣的以閩越為主。他們本根文化差異難免在以後民族發展中留下痕跡,成為黎族、高山族文化差異的原文化基礎。三是區域歷史發展進程和水平差異。海南漢初就建立郡縣,後來被放棄,唐宋以來重新深入開發,明清達到鼎盛時期。黎族漢化也同步發生,宋代以來即有“生黎”、“熟黎”之别,但直到近代,在五指山腹地仍保留一塊帶有原始社會性質的合畝制地區。又由於瓊州海峽比台灣海峽容易通過,中國歷史發展總方向是自北向南,海南恰處在這個方向南,受大陸文化影響較深,對黎族文化也不例外。而台灣原始社會歷程很漫長,南宋時澎湖才隸屬福建晋江縣,如果就此認定台灣政區建置始於宋代,也比海南要晚得多,甚至到明代,高山族地區仍很原始落後,陳第《東番記》所載,他們仍未擺脱原始社會生活方式,或者說處在文明階段前夜。但台灣明末清初經鄭成功父子奠基開發,清統一台灣以後深入開發,特别是光緖年間台灣建省近代開發,以及日本侵佔台灣時殖民地式開發,都在實際上改變台灣社會經濟面貌,台灣以後來居上之勢遠遠超過海南。這都在文化各個要素和各個層面上改變著高山族,使之形成自己文化特質。與此同時,海南黎族也按自己道路和方式發展,形成本民族文化特質。所以,他們走的是一條同源異流發展道路,是一母所生兄弟姐妹關係,其血脈根源和文化情結,無疑在中國大陸。
(作者:司徒尚紀 選自2000年11月22日“海南大學瓊臺少數民族族源理論研討會”論文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