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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訓;右:周占春。 |
中評社台北12月23日電/台北地院審理扁家弊案出現重大變數。地院昨天召開庭長會議認為,原由庭長周占春審理的扁家洗錢等四案與先前蔡守訓庭長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具有牽連關係,無法切割。據了解,庭長會議希望蔡守訓、周占春自行協調併成一案,若農曆年後協調不成,庭長會議將投票決定由誰審理,原則上將依“後案併前案”慣例併案。
聯合報報道,就陳水扁兩度獲周占春合議庭裁定無保開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也開會決定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並再次請求高院逕行自為裁定。“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抗告書將在廿六日前送到高院。
昨天庭長會議決議,法院審理相牽連的案件要併案時,慣例都是“後案併前案”,例如胡洪九背信案、新瑞都案都是如此,扁案也不應例外。依此決議,周占春勢必要交出審理中的扁案弊案,併給先前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蔡守訓合議庭來審理。
周占春昨天原本指示受命法官傳訊陳水扁近日內開庭,但庭長會議認為,扁家洗錢案等四案與“國務機要費案”,屬於相牽連案件,如果分別由周占春和蔡守訓審理,可能會出現歧異判決,而且浪費訴訟資源。在尚未確定由哪個合議庭審理之前,不宜進行準備程序,要求周占春追回傳票。
庭長會議曾分別徵詢蔡守訓和周占春對併案的意見。蔡守訓表示,願意將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併給周占春審理,但也會尊重法院的慣例;周占春則表示,可以將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四案中的“國務機要費”部分,併案給蔡審理。至於扁家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龍潭購地弊案等,仍應由他審理,但他不受蔡守訓對“國務機要費案”見解的拘束。
台北地院刑庭共有十八個庭,只有五位庭長,其他十三個庭則由審判長帶領,庭長會議由五位庭長組成,審判長沒有出席權。
冷眼集》扁案怎分案 法官吵翻天
“立委”邱毅爆料指稱,台北地院對扁案的分案方式根本就是在“圍標”,周占春抽中審理陳水扁的機率竟高達百分之五十。其實,台北地院在扁案的分案上,的確是有爭議,在十二月十二日陳水扁被特偵組起訴當天,台北地院刑庭的法官們已經為此吵翻了天。
爭執的焦點在扁案究竟應由重金庭的法官抽籤,還是一般刑案的法官都要抽籤?台北地方法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庭,共九位法官,如果扣除三位審判長不能抽籤,加上有兩位法官手上已有其他重大金融案件在審理,也不必抽,只剩下四個法官來抽籤,其中兩位法官的審判長是周占春,推算周占春抽中的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八月才成立的重大金融專庭,主要審理金融犯罪及洗錢,由於台北地院並未明確規定重大金融專庭是否也審理貪汙案,因而一直存有爭議。在特偵組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扁案時,法院原本認為扁案屬於貪汙案,應由一般刑庭法官抽籤審理,但扁起訴當天,有法官不滿,跑到院長室抗議。
刑庭法官普遍認為,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幾個月來沒有審理過什麼金融大案,一般刑庭的法官案件量重,扁案再給一般刑庭法官辦,實在吃不消,應交由重大金融專庭的法官審理。
台北地院院長楊隆順為了解決爭執,妥協改由重大金融專庭抽籤審理扁案,結果周占春的合議庭中籤。歸根究柢,司法院應明確規定各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的審理範圍,以杜絕爭議,避免外界質疑分案不公平,造成司法威信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