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外資惡意撤離現象幷非不能避免,關鍵是要政府監管到位,對外資內資一視同仁。
實際上,對于外資管理,中國已先後出臺過三部法律和多部監管細則。監管外資,關鍵是監管資金、設備、廠房和稅收。對于資金監管,是外匯管理機構的神聖職責;對于進口設備和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則是海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對于稅收問題,則是稅務局的份內之事。只要這些相關機構秉公辦事,照章查詢,就能及早發現蛛絲馬迹,把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衆所周知,外企惡意撤離中國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必定有一個過程,自然有迹可循。比如,一旦發現外資抽調資金有异常舉動,外匯管理機構就應順藤摸瓜。如此才能降低惡意逃離的風險。
許多事實還證明,外資惡意逃離現象之所以不斷冒出,與地方政府的引進和保護外資的政績要求不可分割。在中國沿海乃至內地不少地方,引進外資一直被列爲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計劃的重要指標。每年地方政府的重大活動中,招商引資都是大項。爲了招到商引到資,一些地方往往在審批和監管上大開綠燈,有的地方甚至給出“超國民待遇”。即便外企出了事,爲保持外資總量和政府口碑,一些地方官員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見,地方政府的引進外資指標和官員的錯誤政績觀,對外資惡意撤離起到了助紂爲虐的作用。因此,要防止類似現象發生,關鍵在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端正管理觀念,切實履行對外資的監管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