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雲霞 山東威海 學生
這兩天在看有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些政策,看著就讓我回憶起一些事,思考一些事。
昨天與家人通電話,聽說有一個小孩在湘江河裡淹死了,好像是因為爬到河邊的桑樹上摘桑葉不小心掉下去了,誰知道呢?
從小到大,就經常聽說附近的人不小心意外死了,一直就懷疑,怎麼會有那麼多的意外呢,是不是真的都是因為意外呢?在那個村民普遍缺少法律觀念的地方,既是有人懷疑不是意外,也會做意外處理,很少有人會報案,即使報了案,也通常是不了了之,沒有結果。
2005年我們隔壁的大橋鎮黃雙橋村發生了一起大案,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孩在去親戚家的路上被人殺害後分屍,報了案,但是當地派出所差了一個月都沒有結果。當時我上初中,班上的一個男孩子說是他爸爸在負責那個案子,并沒有怎仔細的查,他說即使是查出來了,也不會有人要坐牢,錢和社會關系,能解決一切問題。
也許大家都覺得這句話不對,我也覺得,但是,在我們那個小地方,這就是百分百正確的。兩年之後,在黃雙橋村又發生一起命案,一個五十歲的婦女晚上獨自在家被殺,其小叔在聽到慘叫聲之後感到現場,然後報案。真相其實是小叔去嫂子家偷雞被發現後用隨身攜帶的利器殺死了自己嫂子,然後假惺惺的報案。小叔被抓進派出所半個月後回來了,不用承擔任何後果,據說原因就是,他家在省裡有人。
去年回家過年,村裡死了好幾個人,有兩個是在家離奇死亡幾天後被人發現,村民都各有推測說是死於心肌梗塞或者是從樓梯上摔下來,傳開之後,推測就成了事實。似乎從來就沒有人懷疑會不會是有人蓄意行凶,或者是由於其他的原因,大家都普遍的認為,人已經死了,什麼原因都不重要了。
離我家不遠的一個中年三輪車司機,在兩年內先後撞死一個三歲的小孩和一名五十多歲的男人,但是知道現在他還是安安穩穩的繼續過著正常的日子,因為只要給死者家屬幾萬塊錢,事情就算擺平了。交通部門只是走過場一樣檢查一下,不會太過認真。人已經死了,活著的人拿著所謂的賠償金好好安葬一下死者就是最好的結局了,村民們都是這樣認為的。
也許很多的城裡人會覺得這種事情是不可思議的,但是,在中國廣大的農村,特別是貧苦鄉村,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農民法律意識單薄,基層執法機構形同虛設,所有的事情都私了,用錢解決一切法律問題。
我們一直在說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不是只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呢,如果不以法治為基礎,社會主義新農村真的能新起來嗎?
我們一直倡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型社會,但是,我們離真正的徹底貫徹法治、讓公民都具有強烈的法律意識、讓所有的最基層的機構都嚴格執法、依法辦事似乎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要走。在農村,還有相當大一部分人是法盲,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是最基本的生命權。
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一是農村人口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較低,我們那裡的農民都是初中文化,很大一部分人其實連初中都沒有上完就迫於家庭情況外出進工廠做童工,只要往學校交點學費就能正常領到初中畢業證,所謂的全部實現九年義務教育就是這樣實現的。沒有文化,就很難有法律意識,大家都只認錢,有錢就能好好安葬死者,有錢就能好好養活生者。
其二是基層執法機構不司其職。命案發生只要沒人報案就充耳不聞,接到報案也只是草率了事,如果收點小恩小惠的話甚至可以顛倒黑白。這樣的機構,怎麼能讓老百姓相信和依靠。其次農村基層執法、偵查機關自身的條件也比較艱苦,人手不足,設備不先進,工作人員自身有的是半路出家甚至是個外行,缺乏應有的職業素質和職業精神。
其三是農村人口的收入較低無法支付昂貴的律師費、訴訟費。有些人其實也想打官司,也想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但是錢的原因讓一些人就此退卻,對機關的不信任、對結果的不肯定,再加上對金錢的心疼讓他們寧願選擇拿點錢息事寧人。
真正要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要從法治抓起,要讓農民在一貫的只知道守法的基礎上懂法、用法。要切實抓緊抓好義務教育,傳播法律知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讓農民理解基本的法理。要保障基層偵查、執法機關的辦事責任感和辦事效率,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解決好“三農”問題,讓農村人民經濟水平穩步提高,農民只有富裕了才能有時間有精力充實自己的精神生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