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30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查出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涉嫌協助陳水扁處置191萬餘美元,已列為洗錢案“特偵字”被告。特偵組今天傳喚吳澧培說明,但吳委託律師向檢方請假。
中央社引述辦案人員指出,吳澧培去年底將相關款項匯回自己在台灣的帳戶內,特偵組已將帳戶圈存,在案件偵結前均不得動支。
特偵組發現,瑞士聯邦檢察署在去年初凍結扁家在瑞士相關銀行2100萬美元資金後,吳淑珍於同年2月21日、22日自胞兄吳景茂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帳戶匯出合計191萬多美元到高盛國際帳戶內。這筆錢分成3筆近50萬美元及一筆40多萬美元,分別匯往吳澧培2個戶名、4個帳戶內。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圖利等案,認定吳澧培為陳水扁洗錢共犯,移請檢方偵辦。經過1年偵辦後,日前將吳澧培由“特他字”被告改為“特偵字”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