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隨著《廣東省關於開辦港澳籍人員子女學校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階段徵求意見結束,在粵港澳人士子女將有望入讀“港澳子弟學校”。
新華社報道,2009年2月,廣東深圳獲取在當地開辦港澳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權。此後,廣東省教育廳與香港教育局開始嘗試在一些民辦學校開設港人子弟班,以解決在深圳生活的香港人士子女較為分散的問題。
2009年11月30日,深圳市教育局與香港教育局達成協定,簽署《深圳學校試辦港人子弟班合作協議》,在深圳試行讓一些具備條件的學校試辦港人子弟班,並參加香港的中學學位分配,以協助目前在深圳居住的港人子弟,在有需要回港升學時,有更全面及妥善的安排,使港人子弟既可以在內地生活及接受教育,又能及早啣接香港的教育制度。
雖然廣東已獲准在當地舉辦港澳子弟學校,但目前涉及辦學投入主要依靠舉辦者以及辦學場所等問題,還未有人正式提出辦學申請。但廣東省教育廳表示,一旦有人提出申請,將會依法依規積極受理審批。
隨著近年廣東經濟社會教育環境的不斷改善,越來越多在粵工作的香港人士子女進入到廣東各類學校就讀。這些學生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和佛山等經濟較發達地區。
目前,在廣東中小學就讀的港澳學生超過8000人,他們大部分就讀於廣東公辦和民辦中小學,也有一部分就讀於在廣東開辦的外籍人員子女學校,還有小部分就讀於廣東一些辦學品質較好的中等職業學校。
在高等教育方面,廣東目前有27所高等院校招收港澳台籍學生,共有學生12000多人。這類學生主要集中在暨南大學、中山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等名牌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