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香港電台報道,兩名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和黃浩銘,今年3月在尖沙嘴科學館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示威,期後被控擾亂公眾秩序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認為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大律師表示,兩名被告均不會作供和傳召證人。他在結案陳詞時說,控方其中一名證人,行政長官的保安主任汪智誠作供時表示,黃俊杰與曾蔭權相距一個身位,但證人沒有交代兩人有無身體接觸,而錄影片段顯示,黃俊杰有多次機會接觸曾蔭權,但並無這樣做。他又說,黃浩銘事發時拿著粟米斑腩飯,片段中沒有顯示他有意圖擲向場人士,所以不構成引起即時暴力的威脅。
控方將於下午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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