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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江被判死緩 06年即被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5 10:50:52  


 

  朋友裙帶 

  熟知張春江和宋世存親密關係的人,找到了一個和“壟斷”的電信業做生意的便捷之道——找宋世存幫忙,通過張春江“打招呼”,幾方各得其利。

  宋世存稱,幫其他公司聯繫,他要拿提成,來找其聯繫業務的公司都知道他和張春江的同學關係,並希望得到張的關照。

  有些公司確實看上了宋和張的關係。曾找宋世存幫忙的相關人員在證詞中稱,因宋世存在電信行業人脈廣,其公司就與宋簽訂協議,由宋幫助聯繫業務,宋拿傭金。“宋世存經常提起和張春江是同學,關係非常好。” 

  宋世存給張春江的回報,並不體現在每一次幫忙之後,而是一種長期的感情和金錢投資。

  宋世存曾多次對張說,“需要錢就找我”,但張春江“並不會馬上去要”。

  收受好處 

  檢方指控的張春江收受的宋的好處,主要有4筆資金和1幢價值283萬餘元的別墅。

  2003年春節前,張春江在家中收受宋世存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2006年4月,張春江和宋世存提到,其兒子在國外讀書,每年學費好幾萬。宋世存“心領神會”便提出幫助解決學費,張隨後同意,並將姬蓉的賬戶信息給宋。很快,宋將20萬美金匯入張妻姬蓉的賬戶。(張春江的前妻姬蓉,曾在國際數據集團及大唐電信研究院工作,數年前赴美攻讀MBA,後將兒子帶到國外讀書,張春江案發前,其與張離婚,據記者瞭解目前姬蓉並不涉案) 

  2007年9月,張春江的老部下兼情人王暉在北京瑪麗女子醫院做手術,張讓宋送來人民幣2萬元。

  2009年,張春江向宋提到他的母親要來京看病,宋世存表示他來解決醫藥費,後將10萬元用報紙包好,送到張的家中。

  金額最大的一筆,是張春江在2004年收受的一幢由宋世存購買的別墅。

  據宋世存證言稱,2004年初,張春江讓其購買兩套相鄰別墅。宋世存選定了大興區龐各莊鎮的麗水佳園A20和A26號兩幢別墅,將A20的戶主寫成了張的兒子,張春江給了宋近50萬元,其餘房款全部由宋支付,其又出資對別墅進行裝修,併購置家電,前後花費300餘萬元,後兩家分別入住。2005年,張春江讓宋將A20號別墅的戶主改成其母的名字。2006年,因中紀委調查張春江在昌平香堂村的房產,張怕出事,迅速從別墅搬離,還讓宋編寫了一份由張春江出資購買別墅的虛假記錄,記錄中寫明他多次向宋支付房款。案發前,張春江將別墅退還給宋世存。

  宋世存案發後向辦案人員稱,張給他50萬是為了掩人耳目,萬一以後房子被查出問題,他可以說是讓宋先墊付。張春江還曾對他說,他沾上房子就倒黴,他住的房子被人告過豪華裝修、超標準住房等,中紀委一直因房子的問題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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