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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短道隊打架豈能封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30 10:40:24  


7月29日下午,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項目管理中心,就短道速滑隊內訌事件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圖為王濛(右)雙手纏綳帶與周洋一同參加會議。
  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王濛又出事了!她在雲南麗江與當地保安鬥毆的一幕還未從公眾腦海中消失,竟又在青島“犯事”,而且還住進了醫院:7月24日晚,因飲酒晚于規定時間回寢的王濛等6名隊員與領隊王春露發生口角,竟然揮拳相向,王濛甚至在酒後對運動員公寓內的設施亂砸一氣,她因此被玻璃割傷。(《廣州日報》7月28日)

  不到50天,中國短道速滑隊上演兩次“全武行”,這些隊員不僅善滑而且善打。經過記者的真相還原,我們大抵知道事件原委:王濛等隊員飲酒晚歸,因違紀被責備,然後隊員與領隊發生衝突,雙方群毆……事發于24日晚,直到27日才為公眾所知。

  遺憾的是,面對這起公共事件,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趙英剛和副主任蘭立,雖于25日火速趕到青島處理此事,但同時下達了“封口令”。而短道速滑隊主教練李琰認為,這事是短道隊內部人向媒體爆料,“很不應該、很不負責、很不道德”。

  又是封口又是“三不”,敢情包括短道速滑隊在內的冬季運動管理中心,把內部鬥毆一事當做家務事了?無論麗江群毆還是這次衝突,都是不折不扣的法律問題,在衝突中,如果一方導致另一方受到輕傷,就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刑事責任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嚴肅的法律問題,豈能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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