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取消軍銜制
然而,當時的軍銜制度模仿蘇聯較多,在具體的執行中存在機械套用。中蘇關係惡化及“左”的思潮泛濫後,軍銜又被看做“修正主義”制度。中央在1965年頒布文件取消了軍銜制度,代之以軍隊指戰員的“行政幹部級別”。
歷經數次調整
到1988年,根據新的需要,我軍恢復軍銜制度。由於整體處於和平時期,1988年的軍銜取消了1955年“頂尖”的元帥、大將級別,增設最高軍銜稱“一級上將”;又取消了大尉和准尉。在少尉和上士之間,增設“士官”2級:軍士長和專業軍士。這樣,1988年的軍銜包括將領4級,校尉7級,士官和士兵7級,總共18級。不過,其中的“一級上將”如同1955年的“大元帥”一樣最終空缺,實際授予的為17級。
其後20餘年間,又經過數次調整,上中下士也一度取消。現如今的我軍軍銜制度是2009年頒布的,共分19級,包括將3級,校4級,尉3級,士官7級和兵2級。
稱謂溯源 元帥竟是“弼馬溫”
我國古籍上早有用“將、帥、校、尉、士、兵”等稱呼不同等級的軍人,但現在表示軍銜的“中尉”、“上校”等漢語詞匯,也主要是對西方軍銜等級的意譯。現在世界上通用的軍銜制度,是西方軍隊從15世紀逐步發展成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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