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進千萬,年近千億,卻仍債台高築——這一荒唐的現實,將“收費還貸”政策的高成本問題暴露得淋漓盡致。從目前情况看,要還清貸款,只能不斷提高收費和延長收費期限了,可既有的收費已經非常高了,已經超過了國人的承受能力,讓許多司機不得不通過超載來平衡高收費負擔。“延長收費期限”也行不通,許多公路本就在超期收費。
從各省公布的賬目可以看到,收來的錢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經營管理支出”,說白了就是給收費管理員開工資,就是收費的成本。
不少地方,因為收費公路影響地方發展,政府考慮回購公路,可回購時所耗費的成本,比當初建路時高多了。南京的機場高速,修建時不過花了9.8億,可14年收費收了28億——關鍵是還沒還完,費仍繼續在收。政府為了推卸投資責任,發明了“收費還貸”,卻把畸高的制度成本都推到了公眾身上。(時間:10月18日 來源:珠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