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了逃稅要求員工“交票”
一位民企老板告訴記者:“其實,不光是為了給員工避稅,企業也能落到實惠,算是雙贏。”對員工來說,以報銷餐費、交通費的形式領年終獎,可以省下一筆所得稅。對企業來說,員工交來的發票,都能充入企業成本。理論上,企業甚至可以做出虧本的賬單,這樣的話,營業稅、所得稅都能省下不少錢。不過實際操作中,企業很少會把賬目做到虧本,以免引來稅務部門關注。但操作得當的話,一年省下個幾萬元,並不是難事。這位民企老板表示,所謂“雙贏”的辦法,就是在做假賬,被稅務部門查實,肯定會被處罰。好在員工都不願意自砸飯碗,所以也沒人舉報。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嚴國亞律師認為,企業要求員工交發票,換得年終獎“合理避稅”,整個過程違反了多項法律法規。
首先企業、員工的行為都涉嫌逃稅。其次,若是員工向飯店購買發票,那麼飯店的行為也屬於虛開發票。根據法律規定,虛開發票、買賣發票、代開發票等均屬於違法行為。情況嚴重的,最高可處以50萬元罰款,偷逃稅款巨大者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