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南海問題爭議,重點應處置菲律賓和越南的干擾和阻礙活動。對於南海問題爭議的司法化問題,儘管我國採取不參加、不答辯的政策,但將帶來不利的後果。因為,在菲律賓提交的仲裁訴求中,有些事項(例如,島嶼、岩礁的定性問題,損害航行自由問題,單方面的“強力”執法問題等)仲裁法庭是具有管轄權的。所以,我國應就這些事項提出自己的主張,特別應就南海斷續線問題闡明立場,以避免進一步的被動,造成此後不利的影響和後果。當然,中國對利用法律方法解決海洋問題爭議的探討也應加快規劃和部署。
對於越南在西沙群島周邊海域干擾中國海洋石油981平台的作業問題,我國應排除干擾,爭取繼續作業的環境和條件,決不應放棄在該海域的作業行為,所以,加強與越方的溝通和協調就特別重要。
不可否認,南海問題的核心為南海斷續線的性質及線內水域的法律地位問題。為此,我國應深化對此的立場和主張,具體可運用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於2009年5月7日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的照會內容。其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中國對南海諸島領土及領海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2)對相關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擁有權利(主權權利和管轄權),而此處的相關海域是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的中國可主張的海域(如毗連區、專屬經濟區等),以及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島嶼制度第121條規定的岩礁,可依據歷史性權利主張的海域兩種類型。這種基於歷史性權利主張的海域也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例如,第15條,第51條第1款,第58條第3款和第298條第1款。當然,中國針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的權利主張也符合國內法,例如,《中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14條,《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2條。
中國針對南海斷續線的這種定性,中國面臨的挑戰是應解釋基於歷史性權利下的海域(即歷史性海域)的內涵,以及其與專屬經濟區的異同,所以,如能加強兩岸就南海問題尤其在南海問題斷續線定性問題上的合作,則對於維護和確保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大有幫助。
在國內,針對南海斷續線的性質闡釋問題,主要存在兩種觀點。一是繼續模糊論。理由為國內仍未形成統一的觀點,但其不足為他國將繼續不斷地侵蝕我國在南海的權益;二是適度澄清論。他們認為,我國已到了應適度澄清南海斷續線性質的時候了,以明確我國的主張,捍衛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筆者認為,我國在南海斷續線性質的問題上,可採用兩階段的步驟。即我國可在仲裁法庭裁決前,先發布中國針對南海斷續線的立場建議書(學者版),待條件成熟時,再發布中國針對南海斷續線的政策性立場文件(政府版),但必須做好充分的應對和反駁的各種準備工作,以堅定捍衛中國在南海諸島的立場和權益。
第五,加強與美國的溝通和協調十分重要。不可否認,當前中國海洋問題爭議爆發的重要因素是美國的偏袒及支持。所以,加強與美國的溝通與協調就特別重要,重點應通過雙邊對話機制,強調中國希望美國繼續在亞太發揮主導及建設性的作用,加強經貿合作,管控海上安全,避免海洋問題的進一步升級和惡化,達成諒解和共識,以共同維護亞太的和平安全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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