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此前一天,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通報稱,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不履行社會責任,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
央廣中國之聲據此報道說,在這份名為《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的通報顯示,去年八月至今,該公司連續發生四起環境污染事故,其中兩起是乙烯側漏著火和氨氣洩露,另兩起則是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冒黑煙。
報道稱,自2012年以來,蘭州市乃至甘肅省打響了治理大氣污染攻堅戰,其中,對蘭州石化分公司的監管成為重中之重。除了設置專門的設備實時監測之外,還派出了駐廠監察員,協助企業查找污染隱患,堵塞管理漏洞。而蘭州石化分公司也通過實施一系列技改項目,以求減少各類污染物的排放。
但是,與蘭州市治理大氣污染的緊張節奏相比,蘭州石化分公司的行動被指強差人意。蘭州市官方在這份名為《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的通報中指出,去年八月至今,蘭州石化已經連續發生四起環境污染事故,其中兩起是乙烯側漏著火和氨氣洩露,另兩起則是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冒黑煙。
報道以未獲得中國石化及蘭州石化回應為由,呈現出了蘭州市政府單方面信源的姿態,痛批蘭州石化毫無社會責任感。
另據其它媒體報道,蘭州市環保局在當天的通報中還歷數了蘭州石化2014年8月份以來的重要污染事件:8月4日,該公司發生乙烯側漏著火事件,引起環保部以及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度,甘肅省、蘭州市主要領導親赴事故現場調查了解,要求企業舉一反三,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9月29日,該公司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冒黑煙,嚴重污染大氣環境;12月29日,在蘭州市環境保護大檢查行動期間,該公司因危險廢物管理貯存場所不規範、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問題,被環保部門給予了三十萬元的上限處罰,並責令其對違法行為進行改正。2015年1月3日,其下屬二級單位石油化工廠多經公司控股生產單位--中凱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因在生產過程中,液氨控制閥出現故障,氨氣洩漏,造成周邊環境空氣污染。蘭州市環監局、蘭州市公安局環保分局、西固區環保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針對氨氣洩漏造成廠界臭氣超標及處置危險廢物不規範的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以高限處罰,目前該單位已停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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