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備受關注的“福建5歲愛滋女童毛毛”事件查明,確係輸注“窗口期”血液感染。
據人民網報道,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0日對外通報稱,在官方介入調查前,這位愛滋病“窗口期”的獻血者並不知道自己已被感染,該血液還輸給了另外2個人。
“窗口期”血液共輸給3人 調查前仍不知情
2010年5月4日,毛毛8個月大的時候,在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做心臟病手術,手術時輸注了血小板、懸浮紅細胞和血漿,涉及8位獻血者。福建省衛計委醫政處處長楊閩紅介紹說,“毛毛事件”調查重點放在8位獻血者目前的病原學檢測排查上。
調查組通過追蹤8位獻血者的相關情況,經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排查,最終確認原HIV抗體檢測陰性的陳姓獻血者,本次檢測HIV抗體為陽性。該陳姓獻血者曾於2010年3月31日參加無償獻血,當時血液檢測結果合格。此後該陳姓獻血者未再有過獻血,在本次調查前並不知曉自身已感染了HIV。
楊閩紅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透露,被檢測出愛滋病的陳姓獻血者,當時獻血的血液除輸注給毛毛外,還輸注給其他2個人。但楊閩紅並沒有正面回答,現在另外2個輸注“窗口期”血液者的情況。
被要求公佈“程序性文件” 調查組:涉及隱私不便對外
“調查組對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供血管理、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的臨床用血管理進行嚴格、認真地檢查。”通報還認為,血液中心血液採集、檢測、制備過程規範,各項記錄完整且可以實現有效追溯,沒有發現存在違反國家血液管理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情況;協和醫院對施行先天性心臟病患兒的輸血治療也不存在違反國家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的行為。
對調查組的上述表態,毛毛的代理律師吳武萍表示不認可,並提出要求“調查組出示從采血到輸血所有工作人員的資質證明文件,以及整個行為過程的程序性文件”。楊閩紅表示,有些調查工作涉及個人隱私,不便對外,但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患兒家屬可以查看。
血站、醫院將給救助補償 亦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患兒因治療需要輸注血液而感染愛滋病,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令人傷心的結果,但事情發生,我們必須正確面對,理性處理。”楊閩紅說,經“窗口期”血液途徑感染愛滋病屬於臨床小概率事件,相關數據顯示感染概率大約為五十萬分之一,依靠現有的檢驗手段無法避免“窗口期”事件的發生。
根據有關條例,對於輸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醫療機構雖不存在過錯行為。但福建省衛計委要求,省血液中心和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給予患兒人道主義的救助補償,“具體的方案可以通過司法調解的方式,由血站、醫療機構和患兒代表三方共同協商確定,亦可通過法律訴訟的渠道進行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