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變道女司機被暴打”的新聞持續發酵,甚至都可以作為“駕駛課”中一個極端的案例。很多駕駛人都將其視為參照,自覺將自己帶入到那個場景中,并在內心叩問自己:如果我遇到這種情況,會不會出手“教育”對方?
其實壓根兒不需要“帶入感”,日常生活中很多駕駛人都會遇到那些開車“不守規矩”的人。今年五一時自駕出行,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前方車裡的人竟然向車窗外投擲礦泉水瓶,而且類似場景在不同路段我竟然遇到兩次。明知道《道路安全法》中有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但這樣的規定聊勝於無,一來針對這些行為的處罰措施僅僅幾十元罰款起不到威懾作用,二來高速路上也不可能處處有監控,如果自己車上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儀,往往查無實證。這個時候,除了表示憤怒以及生悶氣,恐怕沒有更多可以去治理這種行徑的辦法。
很多駕駛人正是心裡有太多這樣的鬱結,所以看到那名變道女司機遭遇男司機暴打時,感覺很解氣。我不否認自己內心也有一點兒“男司機替自己出了一口惡氣”的感覺,至少挨頓打不會出人命,但違規變道就有可能致他人車毀人亡的嚴重後果。不過,這樣的感覺還是一閃即逝,打人終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違規變道的是體格強壯的男司機,新聞裡的“打人的男司機”以同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結局會不會變成兩敗俱傷的“互毆”?即便像很多網友說的那樣,就應該讓違規變道的女司機“挨了打長長記性”,那她長了記性之後,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會不會同樣暴力以對比她更弱的司機?
在這一場喧囂的爭論中,說實話,我一直處於一種糾結的狀態。打人絕對不對,我也絕對不贊成通過暴力去“教育”那些開車不守規矩的人,但遇到類似情況又該如何讓不守規矩的人吸取教訓?
有的人開車不守規矩是偶爾為之,有的人已經視為習慣。上下班途中,每次遇到隨意變道不打轉向燈的司機時,我會想這些“壞習慣”遲早會給他帶來麻煩,如果駕駛行為更加危險,我在心裡會狠狠地“詛咒”他們出點事故吸取點教訓,但這種“詛咒”其實是沒有多少底氣的。因為你知道,不守規矩的駕駛習慣、危險的駕駛行為,他們傷害的不僅僅是自己,往往還會連累無辜者。“好人好報,惡人惡報”在車來車往的公路上只是一廂情願的奢望罷了,太多的交通事故中,受害的都是無辜者。可是,除了靠這種“詛咒”以及一廂情願的“報應”來緩解自己的怒氣和鬱悶外,又有什麼辦法?至少,無論心中的詛咒多麼“狠毒”,它都沒有犯法。
成都暴打女司機事件發生後,朋友在微信上跟國外一同行聊天,問他在遭遇類似強行“別車”的司機時怎麼辦,國外的朋友說:“如果我把行車記錄儀中的視頻給警察,一旦定罪,處罰起來,絕對比打他一頓都痛。”有人說中國的交通法規已相當嚴格,但我認為,對於缺乏規訓的國民來說,我們的交規處罰規定還是有些輕。法律法規只有一種可能,但在公路上行車我們卻會遭遇萬種可能,如果把“萬種可能”最大限度地規制於“重罰”的“一種可能”中時,那些不守規矩的行車壞習慣,會不會有所收斂?
對那些不守規矩危險駕駛又尚無造成事故的“夾心層”,在法律暫時對其不說話的時候,對不起,我只能“詛咒”你。(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