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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大師”的調查緣何舉步維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8 11:22:16


王林與朱軍夫婦
  王林“大師”以精於耍蛇聞名。現在看來,他耍人的神通當遠甚於耍蛇。不然,怎會有一衆政要、達官、顯貴和明星,圍在他的身邊,甘當綠葉,俯首聽訓?如果說這兩類人是相互消費對方,當不得真的話,相關職能部門又怎能坐視一位偽“大師”涉嫌多重違法卻逍遙法外?

  先說王林“大師”的非法行醫。當地衛計部門遲遲未予查處,據說是因為外人進不去王“大師”的“王府”,而且他沒有開門診對外營業,當地衛生局無從得知王林是否給人看病。與此相映照的是,在王大師通過香港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國人—王林寫真》一書中,就記載著不少他“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王大師甚至自稱可用氣功治病,曾給5萬人看過病。明明“大師”行醫走的是高端路綫,蘆溪縣衛計委卻反其道而行之,在全縣11個鄉鎮、138個行政村、198個衛生室進行摸排。其結果當然是“未發現有群衆經王林用氣功治過病”。當犯事於東,調查往西,“查無此事”是當然的結局。以旁觀者的視角來看,這樣的調查本就無甚意義。

  不過,調查王林仍然是有意義的。這種調查,絕不應限於衛計部門就大師“非法行醫”的行政調查。更應優先處置的,其實還在於刑事調查。比如,涉嫌詐騙罪,刑事司法就應該管。刑法上的詐騙罪,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套在“大師”身上也可以說:耍蛇無罪,但用耍蛇來虛構“特異功能”,并以此騙取錢財,就有了詐騙的嫌疑。

  大師涉嫌另一宗罪在於其自述“幫企業家送了50斤黃金給某領導”,這等於是自我舉報。依刑法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案金額達50斤黃金,遠超立案底綫,情節也堪稱“嚴重”,但從“大師”的後續行為來看,他完全未因涉嫌介紹賄賂而受到多大影響。這樣的咄咄怪事,當然不是“大師”的氣功神通,而是他的政商朋友圈太有神通。

  在權力不當幹擾短期內仍然無法杜絕時,對“大師”的調查長達兩年卻無實質進展也就成了現實。要突破此案,看來只有升格調查并堅決排除“大師”政商朋友圈的幹擾,才有希望。(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王灝軍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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