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某公司於2013年9月3日出具給劉德華的“滬東演248號函件”的付款安排,除500萬元製作費應當支付以外,還應當支付延期付款費用10萬元、演唱會衍生費用1,336,920元及違約金500萬元和律師費2萬元。
針對一直拖欠500萬不還,金焱代表劉德華一怒之下,於2014年7月,將上海某演藝公司,告上了上海閔行區法院法庭。請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欠款510萬元;2、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500萬元;3、被告支付原告演唱會衍生產品費用1,336,920元;4、被告支付原告追討欠款支付的律師費2萬元。
2015年5月14日,後來經過審理,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1下達判決(2014)閔民二(商)初字第1685號,判令上海某演藝公可須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支付拖欠劉德華上海演唱會應付未付的費用。
華西都市報記者立刻聯繫到上海某演藝公司有關人土,他們訴苦說,投資劉德華的演唱會,成本確實高。其實他們沒有賺到什麼錢。目前,演出不好搞,暫時確實有困難,希望劉德華方面能理解演出公司的實際困難。並繼續成為合作好朋友。
據了解,進入2015年港台明星在內地個唱很火。作為個唱演出門票銷售很火的“大王”劉德華,日前,演出界傳出劉德華2015年個唱巡演有重慶、西安、太原、武漢、杭州、南寧、自貢。華西都市報記者,今天再次電話採訪金焱。他代表劉德華說,因劉德華今年片約多,沒有時間做巡回個唱。假冒者聲稱獲得2015年劉德華內地巡演的所謂演出代理權,都是虛假信息的。目前劉德華在2015年內地沒有巡回個唱。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