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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家信訪局貪官消號生意:2千元到4千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9 17:12:32


 
  三種“消號”方式減少登記

  司法文書顯示,“消號”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變更歸屬地,就是把市裡、區縣的問題故意模糊歸屬地,登記成省裡的或者省直機關;第二種是“口頭勸返”,就是不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往地方進行交辦和轉送處理,應該交辦的和轉送的直接選擇口頭勸返,這樣地方就看不到信訪的數據;第三種是把“集體訪”故意登記成“個人訪”,這樣上訪的人數登記減少,有些地方對集體訪考核時也會減少登記量。

  原遼寧省大連市信訪局駐京工作組的組長潘某,曾負責大連上京信訪群眾的接待和勸返工作、疏通和國家信訪局接待人員的關係進行“消號”,他前後找過20多次孫盈科,給了孫盈科8萬餘元。僅在孫盈科案中,跟潘某同樣情形的還有100多名全國各地信訪部門工作人員,他們也是通過送錢來找孫盈科“消號”,以實現減少各地方在國家信訪局信訪登記數量的目的。

  一位信訪工作人員說,在“消號”的費用上,少的時候是2000多元,多的時候集體訪一般都是4000元。相關司法文書顯示,各地信訪工作人員“消號”資金有的是直接由涉案鄉鎮和市直部門提供,有的則是來自涉案地方駐京工作組的信訪保證金。

  2013年,國家信訪局確認不再對各省市進行全國範圍的信訪排名和通報,各級信訪部門的信訪工作將不再簡單地以信訪數量多少為通報標準,取而代之的是國家與地方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建立點對點的通報機制,並通過信訪約談制度對地方的信訪工作予以監督。

  2014年,在修訂後的《信訪條例》開始施行當年成為國家信訪局副局長的許傑,被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進行立案檢查。

  檢方指控內容

  2006年至2013年間,許傑利用擔任國家信訪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接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在修改信訪數據、處理信訪事項、承攬業務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50餘萬元。

  修改信訪數據

  此前已有國家信訪局人員因受賄修改信訪數據而被判刑。

  司法文書顯示,國家信訪局工作人員通過變更“登記歸屬地”、“口頭勸返”、減少登記上訪人數等三種方法,對信訪數據進行“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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