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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月底前未授權音樂全部下線 網上聽歌或花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11 13:24:34


  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想聽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動動手指,從網上瞬間就能下載。不過,從下個月開始,網上聽歌可能就要花錢了。近日,國家版權局下發了《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必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消息傳來,不少音樂人拍手稱讚,也有網友憂心忡忡:“是說以後聽歌都得出錢了嗎?趕緊把硬盤清空了多囤幾首歌。”
  
  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了《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啟動規範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於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如果在此“紅線”以後仍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國家版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

  在隨後對這項通知的解讀中,國家版權局發言人表示,目前主要的網絡音樂服務商,不光是音樂網站,還有各種音樂APP的運營商,二者同時被納入版權重點監管範圍。“目前沒有一家網絡音樂服務商不存在版權問題。”

  
  聽歌都要收費了?手機裡趕緊囤點歌

  目前想要聽歌,途徑實在太多,網站、手機、聽歌軟件,國內的國外的,應有盡有。即使有些聽歌APP對於部分歌曲需要收費,換個APP,依然能夠免費收聽。

  網上有個調查統計,81%的網友表示不願意付費聽音樂,只有19%的用戶稱會為網上聽音樂付費。不過,付費聽音樂也成為一種趨勢,受調查的人群有一半稱如果有高清音質的音樂,願意為之付費。

  因而這條新通知的出現,在網友間炸開了鍋,各種觀點也明顯分成了兩派:一派大力支持擁護,網友“@別連自己也欺騙”表示:“這真的是件好事兒,版權保護,給真正有才華的人相應的報酬。”網友“@secretSHAW”表示:“支持!版權到位水平線才有可能提高,比起免費聽濫調,還是更願意花錢買經典。”在支持的人中,不乏一些知名網絡音樂人,如“@檀燒”“@清弄”,也都轉發了消息並點贊。

  同時,也有很多網友表示了對未來聽歌的擔憂。“@沅汐nico”表示:“看到關於音樂版權的消息,嚇得我立馬把APP歌單裡的歌全下了下來。”

  “金曲”越來越少,九成唱片公司在虧錢

  大多80後和部分90後可能還記得,小時候沒有網絡,會經常光顧音像店選購偶像的歌曲磁帶、CD,甚至在紙上抄下一句句歌詞。那時,唱片賣到白金銷量的歌手比比皆是,進而誕生像張學友這種以銷量過億來統計的巨星。直到後來,盜版開始慢慢出現,磁帶、CD早已變成了古董。

  “而最近十年網絡的出現,使得音樂的傳播越來越簡單,音樂版權無法得到保護。可以說,各種網絡途徑的音樂傳播,給音樂界造成了滅頂之災。”江蘇版權局的專家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此次政策的出台,也是國家版權局經過4個多月的調研決定的,與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的主題——“因樂而動,為樂維權”相吻合。

  網絡對音樂界的衝擊有多大?麥田音樂的創始人宋柯曾經表示:一個大紅歌手目前能賣出去兩萬張唱片已經是奇跡,唱片公司九成以上都在虧錢。

  如果放任目前的音樂版權現狀,最終結果會怎樣?專家表示,由於市場經濟無法產出,音樂人缺乏資金投入製作新歌,人們最終只能聽聽以前的“金曲”,再沒有新歌的出現。

  受到網絡音樂免費下載巨大衝擊的音樂人與唱片公司,歷年來也在通過各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利益。江蘇版權局的專家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了這段音樂人維護版權的“鬥爭史”。

  “曾經有一段時間,手機彩鈴非常火,因而一些唱片公司轉型做成版權公司,買斷眾多歌手成名曲的版權,做成彩鈴銷售。”後來,各種音樂網站爭相出現,音樂公司便與網站合作,根據聽眾不同的音樂欣賞習慣,對提供的歌曲進行音質上的劃分。

  “有些人不在乎音樂音質的好壞,因此可以免費收聽低音質或者一般音質的歌曲,同時網站可以從中收獲瀏覽點擊量。而在乎音質的人,也會願意出上那麼一點點錢,去購買高音質的歌曲。”專家表示,新媒體的衝擊,使得整個文化產業,都要面臨盈利模式的巨大轉型。

  專家:保護音樂版權,不等於聽歌就要出錢

  然而,從現在的免費聽歌,一下子變成聽歌都要收費,很多人表示很不適應。對此專家表示,保護音樂的版權,不等於以後想要聽歌就得花錢。

  “這條通知針對的是眾多網絡音樂服務商,他們想要傳播一首歌曲,必須要從音樂人那裡獲得版權,其中會產生一些資金交易。但是聽眾在聽歌的時候要不要出錢,這就是音樂網站,或者音樂APP運營商自己決定的事情了。”

  專家分析,比如一首剛出的流行歌曲,網站提供免費的收聽,能夠得到大量的人氣,那麼網站可能就會在一開始的幾個月進行免費收聽,過了熱播期以後,轉成高低音質區別,特別喜歡這首歌的聽眾可以購買高音質作為收藏,而低音質的免費版則用於接下來歌曲的正常推廣。
  “以後聽歌要不要錢,光現在這個通知還不作數,得看各種網站、APP的決定了。”

  就在不久前,國外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就曾經與蘋果公司發生過類似的版權問題。原來,泰勒剛剛發了新專輯,原本準備上架到蘋果的音樂服務器上,但是蘋果公司規定,新歌上架的前三個月是免費的,這也意味著演唱者、製作人通通無法得到收益。因而泰勒乾脆決定中止與蘋果公司的合作。最終,蘋果公司決定,公司自己支付藝人及製作人在90天內的版權費用,而網友在3個月內聽新歌依舊免費。

  翻唱的音樂沒經授權也不能上網播放

  目前,唱歌已經不光是專業歌手的事情了,聽到好歌,不少網友會選擇將其翻唱以後上傳,獲得大家的稱讚。

  面對新規定,有網友提出,如果在某個已經被授權的網站上下載了一首新歌,翻唱以後再重新上傳,可以嗎?

  “上傳的過程其實就是一種複制,雖然演唱者不是歌手本人,但詞曲也有版權,翻唱如果沒有經過授權,也是不可以上網播放的。”江蘇版權局的專家表示,這其實是一直以來都存在的要求。不過由於目前大部分翻唱都是對歌曲的一種推廣,因此很少有歌手和唱片公司會計較此事。而如果翻唱得太有名氣,以至於拿來參加商業演出,從中獲得利益,其實還是會出問題。比如前兩年“旭日陽剛”組合翻唱汪峰的《春天裡》上了各種舞台,最終還是遭到了汪峰方面的異議。
以按照上述標準在一定範圍內適當下調。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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