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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眾院外委會通過重申對台“六項保證”決議案 資料相 |
中評社華盛頓4月20日電/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20日以口頭表決方式,無異議通過關於重申“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基石之眾院第88號共同決議案。
這個由眾議員夏柏特(Steve Chabot, R-OH)所提出關於重申“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基石之眾院第88號共同決議案,特別引述1982年8月時任美國務院亞太助卿何志立(John Holdridge)出席美國會聽證會有關“六項保證”之證詞,包括:一,美方無意就對台軍售設定終止期限;二,美無意在台灣與中國大陸間扮演調解之角色;三,美國不會向台灣施壓迫其與中國大陸進行協商;四,美國長期以來對台灣主權之立場並未改變;五,美國無意修改“台灣關係法”;六,“八一七公報”不應被解讀為美國同意中國大陸要求,就對台軍售與北京事先諮商。
台灣駐美代表處認為,該決議案之內容深具重要意義。它是美國國會首度專門且同時針對“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在台美關係上所具重要地位而提出的決議案,敦促美國總統與國務院應公開(publicly)、積極(proactively)並且持續一貫(consistently)地確認“六項保證”為台美關係的基石。
在20日眾院外委會審議會議上,眾院外委會主席羅伊斯(Ed Royce, R-CA)發言肯定台灣民主成就,並強調美國國會是台灣長期友人,支持對台軍售與安全承諾。眾議員夏柏特則以當初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四位創始共同主席之一的身分,推崇台灣是美國的緊密盟友,真正實踐民主政治,也再次重申美國對台安全承諾的重要性。
這是繼3月美國會參、眾兩院通過法案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4月中旬多位參、眾兩院議員以發表新聞聲明等方式紀念“台灣關係法”立法37週年之後,美國國會再次以具體立法行動展現挺台立場。台灣駐美代表處對美國眾院外委會快速通過這項共同決議案表達謝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