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1日電/“姐姐,我想回家,你一定要幫我們想想辦法!”熊本大地震導致38名中國研修生“受災”,但無人員傷亡。日前《環球時報》記者在熊本縣菊陽町市政廳的避難所裡見到了研修生代表——22歲的小雪和23歲的小童。她們一見到記者就迫不及待地表達了想要回家的迫切心情。
環球時報報道,據了解,這38名中國研修生為20歲至26歲的女性,全部受雇於日本知名食品工廠瑪魯哈日魯株式會社,負責流水線上的產品包裝工作。14日晚熊本地震發生時,小雪正在車間上夜班,“當時機器設備都倒了,我大腦一片空白,拼命往外跑。16日凌晨二次地震時,我在上鋪睡覺,差點被震到地上。”小雪至今仍心有餘悸,“我是家裡的獨生女,我不想賺錢了,我想回家。”
小雪兩年前向國內派遣公司(從中國往國外進行勞務輸出的中介公司)支付5萬元費用後,被介紹到日本瑪魯哈日魯食品工廠工作,當時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如果提前回國將面臨5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小雪說:“合同裡沒有寫明關於遭到嚴重自然災害的條款,比如像這次大地震,我提前解約也要賠款嗎?”小雪表示,家裡條件不好她才早早出來打工,無力承擔巨額違約金,但她已經無法忍受大地震帶來的心靈創傷,20日晚,本州島附近海域又發生5.8級地震,“我的精神快崩潰了,不敢閉眼睡覺,一天都呆不下去。”小童回國的信念更加堅定,“等情況穩定下來,我先把錢寄回國,處理完手裡的事就回家。”
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38名中國研修生中有3名合同分別在今年5月和7月到期,她們準備熬到期限不續約,直接回國。另有7人剛抵達熊本,還沒來得及去工廠就碰上地震,她們雖然害怕但不打算回國,因為“連給中介的錢還沒有賺回來”。其餘研修生多數有回國願望,卻擔心無力背負巨額違約金,有的還在猶豫,持觀望態度。
《環球時報》記者20日致電日本瑪魯哈日魯株式會社九州總務部詢問38名中國研修生的最新情況,對方先是詢問記者報道是否會在日本刊登,得知不會後告訴記者“這38名中國研修生全部平安”。當記者追問工廠方面對中國研修生渴望回國的情況是否知情時,對方表示需要先確認,隨後告訴記者“確實有這種情況,公司打算等情況再穩定一些後,和38名中國研修生一對一商量”。勞動期未滿提前回國是否涉及巨額違約金?合同裡到底是如何約定的?瑪魯哈日魯方面表示:“會尊重中國研修生的意願,但具體內容和細節不便透露。”
我國駐福岡總領事館陳領事20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正在熊本探望受災中國研修生,她對記者說,國內派遣公司工作人員已經抵達熊本,與瑪魯哈日魯公司就中國研修生回國問題進行溝通,總領事館會全力協助,一旦雙方達成一致,總領事館將第一時間派車派人,保證中國研修生平安回國。
合同裡沒有寫明關於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條款,是否可以回國?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付巨額違約金?對此,北京十佳勞動法律師、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起淮19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中國研修生現在回國完全沒有問題,在任何一個國家由於地震、戰爭等不可抗拒因素,而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不受法律約束。比如現在熊本災區停水停電,工廠無法正常運轉,不具備勞動環境和用工條件,中國研修生可以回國。但是一旦日方工廠恢復生產,則需要就解除勞動合同問題與對方協商,如果不和用人單位說明情況,私自滯留國內肯定難逃巨額違約金。
張起淮說,解除勞動合同實際操作起來並不繁瑣,依照法律規定走相關程序即可。比如先回國,委托國內律師給用人單位發送律師函,說明因遭遇熊本大地震家人不放心而回國,在國內沒有收入需要重新就業,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要依照法律程序合理溝通,這類案件成功率較高,無需賠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