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富行動很快,為曹永正選定了長慶油田的王台區塊。2006年4月,他交給曹永正一份長慶油田分公司關於王台區塊申請合作開發的報告,讓曹跑手續。
2006年10月,曹永正在新疆烏魯木齊註冊了年代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簡稱新疆年代能源)。工商資料顯示, 該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 法人股東為北京年代投資有限公司和四川年代投資有限公司。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石 油和天然氣開採的技術咨詢服務,項目投資、開發、咨詢, 貨運代理,煤炭開採技術等。
新疆年代能源的實際控制人為曹永正,2012年1月,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曹永正變更為曹永正之弟曹永平。
案件知情人介紹,與突擊在香港成立的香港年代能源一樣,曹永正的新疆年代能源是專門為與長慶油田合作突擊成立的公司。
2006年11月,曹永正請周永康出面向蔣潔敏打招呼,周永康立即給蔣潔敏打電話,要求蔣對曹與長慶油田分公司合作的事給予支持,蔣潔敏表示盡快落實。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按中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合作開發油氣資源管理辦法,合作開發油氣田區塊,必須符合探明儲量和取得采礦權兩個條件。
蔣明知王台區塊未探明儲量,按規定不得合作開發,仍違反審批程序在轉交的審批報告上簽批了同意意見,並交給中石油股份公司副總裁胡某某及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具體落實。
2007年2月,曹永正控制的新疆年代能源與長慶油田分公司簽署了王台區塊合作開發協議。
案件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2007年5、6月間,曹永正又向王道富提出想將王台區塊的面積擴大,“追求上進”的王道富表示 同意,並再次違規為曹選定了未探明儲量的王台擴邊區塊。
很快,長慶油田分公司起草了一份申請對王台擴邊區塊進行合作開發的報告。同年10月下旬,曹永正、蔣潔敏等與周永康吃飯,曹永正對蔣提出想對王台區塊進行擴邊,請蔣支持,周在旁邊聽到後表態說應該支持一下,蔣聞言立即表示盡快落實。
之後,蔣潔敏再次違反規定,在曹永正轉交的關於合作開發王台擴邊區塊的報告上簽批了同意意見,2008年2月左右,曹永正代表新疆年代能源與長慶公司簽訂了王台擴邊區塊合作開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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