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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10月起這些新規生效了:朋友圈信息可“做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08 16:21:02


  中評社北京10月8日電/微信朋友圈等電子數據可做刑案證據;考駕照可以“先學後付學費”;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被依法查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公務員考試作弊將永不錄用……10月起,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辦法開始實施。

  ● 朋友圈信息可“做證”
  
  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指出,電子數據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台發布的信息以及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等均屬於電子數據。
  
  規定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當電子數據面臨被篡改或滅失危險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檢察長可批准對其凍結保全。
   
  ● “五證合一”減負擔

  全國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各地將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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