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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法院拍賣假貨拷問執法底綫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5 20:31:07


  12月20日,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司法網拍”上掛出的拍賣物品——“扣押杜曉琴高仿LV包一個”,引發網友關注。明知該物品是“高仿”的假貨,法院可以進行拍賣嗎?對此,宜陽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該物品在拍賣時已標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騙。但法律界人士表示,“高仿LV包”的性質能否成為合法拍賣物值得商榷,且假冒偽劣產品應被行政機關罰沒,而不應再流向市場,更不應該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再次流向市場。(12月21日《北京青年報》)

●析理 法院應守法不賣假貨

  法院司法拍賣“高仿LV包”,雖然明說了拍賣的是假貨,但其做法卻讓人難以接受。雖然“生意”似乎不錯,也沒有欺騙人,但這麼做,卻仍然有違法的嫌疑。

  法院拍賣假貨不是第一起了。據報道,2015年3月,曾有媒體曝出,浙江溫州甌海法院先後兩次在網上的司法拍賣平台公開拍賣了一批書畫,這批書畫落款簽章均為現當代名人,但這些書畫中有一部分在拍前就已被鑒定為贋品。我國《拍賣法》中明確規定,競買人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和查閱有關拍賣資料。“未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向拍賣人要求賠償”。雖然法院事先明說了,難道就可以拍賣假貨了嗎?

  對於假貨絕對是該“零容忍”,法院也不例外,可現在法院卻是公開拍賣“假貨”,那似乎在表明,法院在用實際行動支持假貨,可假貨為法律所不允許,為何最懂法的法院卻要“逆行”呢?宜陽縣人民法院雖然在拍賣中標注了“高仿”,似乎沒有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違反《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售賣假冒商品的規定,但是拍賣該商品卻侵害了LV商標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

  依照《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假冒偽劣產品應被行政機關罰沒,而不應再流向市場。更不應該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再次流向市場。問題是法院一而再地拍賣假貨,不僅觸犯了法律的底綫,也是給法律抹黑。對此,最高法院應該對此進行“限制”,不要再讓假貨堂而皇之出現在法院的“司法網拍”上。要知道,每出現一次,司法公信力就流失一分。 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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