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由下月一日起,多個津貼項目金額調高2.8%,料惠及約126萬人,同日起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則由60歲調高至65歲。社會福利署強調,新政策實施前已領取或申請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合資格人士均不受影響,而下月一日之後申領長者綜援者必須年滿65歲或以上。有立法會議員反對將長者申領綜援的年齡改為65歲,呼籲當局重心應在增加支援,而非著手削減福利。
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
社署發言人昨日公布,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調高2.8%,有關建議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經調整後的津貼金額由二月一日起生效。
至於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亦由60歲調高至65歲,同步生效,但實施前已領取或申請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合資格人士均不受影響。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去年網誌提及,現時約六成的60至64歲男性仍未退休。社署發言人表示,二月一日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可獲豁免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不論年齡,均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這兩項計劃調整惠及約126萬人,政府將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