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新的一年,《電子商務法》熱度持續上升!相信很多從事電商經營的朋友都在關注!
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電商經營行為作出規範。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
那麼,電商營業執照到底是怎麼回事?一起來了解一下!
1月3日,嘉善縣誕生了全省首張雙地址電商營業執照!當天,嘉善市民汪先生來到嘉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雲所,表示要在微店和拼多多電商平台上開設店鋪,並提供了電商平台出具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大雲所窗口人員熱情接待了汪先生,在審核了相關材料後,為汪先生辦理並發放了登記經營場所為網絡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由此,嘉善也誕生出了全省首張經營場所為兩個網絡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來源:嘉善發布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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