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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收受禮金禮品、占用服務管理對象轎車;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國家購機補貼資金損失1340萬元,數額巨大,涉嫌瀆職;與農機經銷商相互勾結、套取國家農機補貼資金等……2018年11月23日,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李健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20萬元,涉案贓款43.7萬元,依法繼續追繳。
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採取的重大措施,是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給予的補貼,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廣農業產業化意義重大。身為播州區農牧局原黨組成員、區扶貧辦副主任的李健,在脫貧攻堅戰役中承擔著重要任務,有責任、有義務為脫貧攻堅工作做出應有貢獻。但他卻監守自盜,利用分管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職務之便,動起歪心,伸手撈好處。其違紀違法問題令人咋舌,在當地群眾中反映強烈。
2017年4月,播州區第一紀檢監察室對群眾反映的李健與農機經銷商相互勾結、套取國家農機補貼資金等問題線索問題進行初步核實,發現有農機經銷商採取以群眾“零元購機”獲得農機具為誘餌,購機者所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歸經銷商為條件,採取虛開發票的手段套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區農牧局農機管理科、鎮(鄉)農業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存在工作失職,並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
經查,2012年至2016年期間,李健通過為他人在銷售農機產品、獲取農機補貼等方面提供幫助,接受農機經銷商提供奧迪A6轎車歸個人無償使用;利用喬遷新居、子女上學、舉辦婚宴等,索要、收受農機經銷商所送禮品和現金40多萬元。
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李健在指導分管科室開展購機補貼核查工作時,明知經銷商提供的補貼產品存在技術參數不明、機具品牌標準不符、補貼資金額度過高等問題,但因自己“授人以柄”,只好“暗箱操作”。他要求農機管理科人員簡單審核農戶購買機具屬實、提供的補貼資料是否合規,在實地檢查時,沒有按方案要求逐台進行檢查核實,簡單用一套微灌設備通知購機農戶照相簽字“完事”。導致農機經銷商李某、鐘某等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1340萬元。
經李健交代,2014年至2015年,貴州某公司李某通過零元購機、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國家購機補貼資金640萬元。鐘某銷售微灌設備3500台,公司未支付購機款,未真實購機的情況下獲得購機補貼700萬元,到目前,微灌設備仍未實際安裝使用。
作為分管農機工作領導,李健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收受他人財物,在系統內樹立了“壞榜樣”,他的貪婪不但害了自己,還帶壞了分管科室的風氣,真可謂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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