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法規之所以一再強調防沉迷,是因為防沉迷是網絡環境下更好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一個抓手。防止沉迷系統的初衷就是要讓商業利益、注意力經濟讓位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朱巍說。
鄭寧認為,防沉迷系統投入運用後的實際效果,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和更多實踐來檢驗。如果說短視頻平台本身開發的系統比較完善,肯定能夠起到作用。但也不排除有些人用其他方式繞開防沉迷系統,去鑽空子。所以實踐中還需要企業和監管部門不斷發現問題、彌補漏洞。
“防沉迷更多涉及制度,並且防沉迷制度要與技術結合。在互聯網領域,如果技術沒有跟上,那麼一些好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規,都可能無用武之地。可能確實會有一些人想辦法繞開防沉迷系統,但這些人能想到的辦法,短視頻平台一般也能想到。”朱巍說。
在朱巍看來,短視頻平台應該有能力應對這些規避方式。比如,用戶行為會在平台留下數據,平台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出來何時應該提醒監護人;如果沒有監護人,平台是否應該自主重啟系統等。所以,如果出現了規避行為,短視頻平台應當承擔更多責任。
平台責任亟待強化
社會各界共同發力
2018年,多個短視頻平台因為發布違法違規信息被處罰,並進行整改。其中包括去年4月,一家短視頻平台出現低齡孕媽炒作炫耀,後來這個短視頻平台對此進行了清查並封停賬號。
朱巍認為,要求短視頻平台承擔更多責任,並非強人所難。因為很多大的平台,用戶數量較多,對青少年的影響較大,所以除了法律責任外,還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
“企業要考慮到各類問題,比如可能會增加成本。但另一方面,企業也會贏得一個好口碑,社會各界都會認同其運營方式,自然會獲得相應的市場份額。所以企業承擔更多責任能夠助其走上良性循環發展軌道。”朱巍說。
鄭寧認為,社會各界都希望防沉迷系統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是,單靠企業一方面的努力可能還不夠,還需要加強監管,包括加強對未成年人監護人即家長的教育等,使各方形成合力,才能讓防沉迷系統更好地發揮作用。
“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不只是在平台,主要還是在家庭、家長。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如果家長都不在乎他們在幹什麼,把所有責任都推向平台、社會,肯定是不可能的。”朱巍說,除了強調平台的責任之外,還應當充分賦予家長以及學校的管理權限。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