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黃清賢坦陳,“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不能如以往一直強調於“一國”的爭論,因為“兩制”處理得好,才能真真實實讓人民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此才能讓“一國兩制”不再被污名化,使得越來越多的台灣民眾願意思考甚至支持。
黃清賢說,事實上,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了29個機構,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31項惠台措施以來,大陸已有包括25個省區市在內的72個地方分別制定了具體的落實舉措,涵蓋了東部地區的全部省份,中西部和東北大部分省份,以及全部的計劃單列市。兩岸聯繫越來越密切,各領域交流交往持續擴大深化。在這樣的趨勢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如果要擺脫被污名化,就要在融合發展的大趨勢下乘勝追擊,更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這樣的新路可以從以下治理思維方向推進:
第一,繼續深化融合發展,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在民進黨執政下,兩岸不但官方交流中斷,民間交流亦會受到限制,例如高雄市長韓國瑜到大陸所簽的農產訂單可能需面臨檢疫通關等行政阻礙。所以想要爭取台灣民心的做法,就是“落實落細”兩岸融合發展的惠台利民措施,讓仍在台灣的民眾看到大陸台胞發展的很好,相信大陸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對台灣同胞有利,增進台灣民眾對於“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信心
第二,聽取台灣同胞心聲,透過對話做出公共決策。大陸制定31項惠台措施是聽取許多台胞意見才研擬而成,超過25個省區市在內的72個地方制定的具體落實舉措也是如此;但是好還要更好,畢竟大陸的幅員廣大,各層面需配套的事宜仍多,很多還需要“落實落細”。
如果可以持續定期或者適時的聽取台商、台幹、台生、台青、台配等各地台胞心聲,將可讓立意良善的惠台公共決策,更能做實做好,營造“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有利環境。
第三,讓民眾能夠且願意投入政策選擇與提供服務。有效參與是增進兩岸認同的最佳方法之一,惠台措施是大陸展現照顧台灣同胞的利多,是推進“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好方法。如果進一步讓利益攸關的台胞,可以參與惠台措施和落實舉措的政策選擇,甚至讓台胞或其團體可以提供公共服務,例如台企聯或是各地台協,幫助提供商業甚至醫療等服務,這對未來新增的惠台利民政策措施的正確方向、積極支持、效率效能等,都將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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