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暑期已至,各種網課、網校的廣告吸引著家長的眼球。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治理意見,也在此時出台。
近日,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
在日前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指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線上培訓機構教師也要有教師資格
《意見》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作出了全面規範。
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後,還要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培訓機構課程設置要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意見》還明確了線上培訓課時時長和間隔休息時長的要求,明確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課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時。
針對教師能力參差不齊的問題,《意見》指出,線上培訓機構應具有完善的培訓人員管理辦法,穩定的師資隊伍,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針對有些機構培訓經營不規範的問題,《意見》對預付金的收取規模、使用用途也做出了具體要求。
為加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意見》還強調,培訓機構需具有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對培訓對象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保護培訓對象信息和數據安全,還要求用戶行為日志須留存備查。
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
規定很清晰,但監管確實有難度。
北京師範大學未來教育高精尖創新中心執行主任餘勝泉說:“和傳統教育不同,在線教育內容更新迭代快的情況下,教材審批等實體內容的監管方式往往不符合實際,需要建立動態監管機制。而且,由於在線教育機構和服務對象一般不在同一行政區域,出現問題後,跨區域監管、處罰等涉及複雜的行政協調難度較大。”
為了用互聯網的方式解決互聯網的問題,教育部推出了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台,為開展備案和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據中央電化教育館副館長楊非介紹,由教育部統一設計和開發管理服務平台系統,建設和運維繫統運行環境,可以避免因數據分散和標準不一致帶來的數據匯總和共享困難。
管理平台支持各地教育部門開展在線培訓備案工作,通過對在線培訓平台的行為日志數據進行綜合分析,為培訓監管提供違規行為預判,輔助監管執法單位研判,提升科學監管能力;也方便用戶通過互聯網開展監管,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群眾反映集中、隱患較大的問題。
“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通過制定在線教育服務內容與技術規範,建立獨立、透明、基於數據、可信的第三方教育服務評估體系,探索在線教育預繳費納入第三方機構存托機制等,將是未來助力構建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保障線上培訓有序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餘勝泉強調。
(來源:《科技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