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6日電/據證券日報報道,6月15日是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接收存量證監會在審企業IPO申請的首日。截至記者發稿,在深交所官網上提前開辟並上線的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信息公開網站上,除了6月12日發布的相關正式規則,項目動態方面仍然空白,尚無更新。
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實施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及6月12日深交所發布的《關於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審核工作銜接安排的通知》,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共10個工作日,深交所開始接收中國證監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以下簡稱在審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而且,發行人、上市公司、保薦人及獨立財務顧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相關規定,通過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提交電子版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當與書面原件保持一致。發行上市審核全流程所有環節業務處理實現電子化。
記者查閱中國證監會官網行政許可相關最新數據統計顯示,截至6月11日,創業板IPO在審企業196家,除1家審核狀態為“已上發審會,暫緩表決”外,有12家處於“已過會”狀態,91家處於“已反饋”,68家處於“預先披露更新”,另有24家審核狀態為“已受理”。
這意味著,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存量在審企業範圍框定為上述不含“已上發審會,暫緩表決”和“已過會”狀態的共183家。即處於“已反饋”狀態的91家,處於“預先披露更新”的68家,審核狀態為“已受理”的24家。
那麼,證監會在審企業不同審核狀態具體對應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哪個環節呢?
經記者與多位投行保薦人士確認,具體來看,對於91家“已反饋”及68家處於“預先披露更新”狀態企業,對應“問詢”及後續“上市委會議審議”環節;對於24家審核狀態為“已受理”狀態公司,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出首輪問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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