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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應加強自律 不能只賺錢不擔責
http://www.CRNTT.com   2020-12-11 10:32:37


 

  如果這一畸形發展邏輯繼續,直播帶貨的質量問題發生概率就會持續加大。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全國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統計數據。其中,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直播帶貨的質量問題如果再不得以重視,恐怕會愈演愈烈。

  作為主播代言,不能只賺錢不擔責,直播行業到了全面反思與整改的階段。首先,主播必須強化自律,這不僅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避免因質量問題最終“惹”上法律責任。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該法條明確廣告代言人代言虛假廣告,將承擔過錯和無過錯兩種民事責任,也即代言商品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害,無論主觀是否明知或應知,都要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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