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鏟除“圍獵”土壤,不能單打獨鬥,必須多管齊下,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方面,通過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行賄者無從下手,讓受賄者不敢下手。另一方面,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權力清單制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辦理程序,讓項目審批、工程招投標、資金撥付公開透明,堵住受賄行賄的制度漏洞。
近年來,隨著各地“清單管理”模式不斷完善,行政權力對企業的干預越來越少。特別是隨著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出台,釐清了政府職能邊界,劃定了企業經營邊界。多位紀檢監察幹部根據案情分析認為,“清單越合理、越清晰、越公開,受賄行賄者暗箱操作的空間就會被進一步壓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