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高”發布的《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賄賂犯罪中的“財物”,包括貨幣、物品和財產性利益。財產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為貨幣的物質利益如房屋裝修、債務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貨幣的其他利益如會員服務、旅遊等。因此,官員違規收受字畫、玉石或其他名貴物品,和直接收錢在犯罪性質上並無區別。
近段時間,金融系統反腐力度頗大,崔濱洲不是唯一一個落馬的國有銀行高管。僅自9月以來,就有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陸錦文,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王振林,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原司長王永紅,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丁世錄等人被查。對此,金融系統的黨員幹部還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