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這份征求意見稿和2000年公布的“三有名錄”相比,删除和新增了不少野生動物,共包括陸生野生動物39目177科1789種。
具體調整內容,一是將原名錄中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範圍的187種加昆蟲的8屬(獸類12種,鳥類129種,爬行28種,兩栖10種,昆蟲8種8屬)野生動物予以删除。
國家林業對此作出說明:對不存在生存威脅反而可能損害自然生態系統的物種,不予列入名錄,如高原鼢鼠、旱獺等。對生態、科學價值尚無須納入保護範圍,且公衆意願普遍難以接受的物種,暫不考慮列入本名錄,如大、小嘴烏鴉等。
相比我國2000年發布的“三有”名錄,較明顯地擴大了陸生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新增的保護野生動物,包括兔子、啄木鳥、蛇類等上百個野生動物,還包括大家常見的鵪鶉。
兔科新增:雲南兔、高麗兔、中亞兔、蒙古兔。
啄木鳥科新增:紋腹啄木鳥、褐額啄木鳥、喜山金背啄木鳥、小金背啄木鳥。
雉科新增:鵪鶉、台灣竹雞。
鴨科新增:印度斑嘴鴨、綠眉鴨、棕頸鴨、帆背潛鴨。
百靈科新增9種百靈鳥:草原百靈、雙斑百靈、長嘴百靈、黑百靈、大短趾百靈、細嘴短趾百靈、短趾百靈、鳳頭百靈、白翅百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