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封“強制停貸告知書”,一時將爛尾樓推上風口浪尖。
根據多個樓盤業主發布的強制停貸告知書,將矛頭直接指向了開發商違規挪用預售資金以及銀行違規發放貸款。
我國在期房項目的開發中實施預售管理制度。預售資金是指新房項目預售後,房企收到的各種購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貸款等。按照規定,商品房開發項目在滿足監管部門規定的預售條件後,才能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方可在市場公開預售。同時,房地產企業收取的預售資金需按一定比例存入專門的監管賬戶,以確保預售資金用於與預售相配套的工程建設。從這個角度看,預售資金既可以促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又為購房者設置了一道風險“防火墻”。
但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為了規模擴張,在“拿地-開工-預售-拿地”的高周轉模式下,很多新房預售後的回款資金,不是用作結算工程款,而是被違規挪走他用,通過撬動資金杠杆,進行大規模拿地實現快速擴張。
針對正在蔓延的爛尾樓業主“強制停貸”的情況,7月14日,西安市住建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問題工作措施》(下稱“《措施》”),在全國率先打響了“第一槍”。這一《措施》提出確保購地資金合規、項目建設全程監管、嚴格撥付標准、夯實銀行責任等13項具體措施。
西安在此時出台新政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這是近期停工斷貸事件出現後首個官方的政策回應,其政策內容釋放了非常強的信號意義。
幾乎前後腳,河北滄州發布了《滄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監管賬戶,設立監管賬戶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須注明:“購房款不進入監管賬號,此合同無效,買售雙方可隨時解除”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