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執法動機合理,處理力度合法合規,也未必意味著那些外界的質疑是多餘的。幾起拍黃瓜被罰的案例引發巨大爭議說明,一方面,現在的普法力度還有待加強,別說消費者,可能很多餐飲店主都不知道有這一規定,所以才有多起違規;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領域的執法也要兼顧大衆認知,體恤一些小餐館的困難,盡量做到人性化、柔性化。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員表示,市場監管部門會在首次警告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處5000元左右的罰款。
依據涉及金額、主觀故意等情況,采取不同的梯度處罰,這樣確實更加合理。比如那些首次違規的餐館,如果沒有主觀故意,售賣的金額也較小,通過警告、責令整改,完全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畢竟在疫情之下,餐飲店也面臨著不小的經營困難,沒必要動輒頂格罰款。
總之,賣拍黃瓜被罰5000元,是一次普法案例。對於廣大餐飲經營者來說,應該意識到超許可範圍經營涼菜的安全衛生風險,做到合規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對於執法部門來說,也要盡量避免一刀切,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適當保持人性化,這樣才能收獲民意的大力支持。(來源: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熊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