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戳穿“老賴”行徑 幫施工人員拿回工程款
http://www.CRNTT.com   2022-08-17 19:05:45


 
  無財產可供執行?檢察官察微析疑獲得關鍵綫索

  2020年10月,因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檢察官,請你們幫幫我!王平之前還和我說過想拿8萬塊一次性了結我們倆的官司,他怎麼可能沒錢!”眼瞅著拿不回錢了,走投無路的阿明於2021年6月向檢察機關申請執行監督。

  根據阿明反映的情況,張家港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開展了全面的調查。經過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辦案檢察官發現王平曾起訴過甲公司索要一筆租房賠償款并勝訴。檢察官隨即調閱該案卷宗,發現王平曾向甲公司租賃廠房并進行了裝修,因該廠房拆遷,造成了王平的經濟損失。雙方產生經濟糾紛後,王平將甲公司訴至法院,經過一審、二審,最終法院判決甲公司支付王平賠償款17萬餘元。

  難道王平沒有獲得這筆賠償款嗎?帶著這個疑問,辦案檢察官來到案涉廠房所在的村委開展調查,了解了該廠房的拆遷補償款發放及領取情況,確認甲公司已領取到這筆拆遷補償款。

  隨後,辦案檢察官又找到了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詢問其是否已經將賠償款支付給了王平。原來,二審判決後,王平私下與甲公司達成協議,約定由甲公司直接給王平現金7萬餘元、轉賬10萬元給王平的前妻。為證實甲公司打款的對象確實是王平的前妻,檢察官還前往民政部門,調查了王平的婚姻登記情況。

  經過多方調查核實,辦案檢察官查明,在張家港市法院終結阿明與王平的執行案件程序後,王平經蘇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確認了甲公司應支付其17萬餘元,而他卻通過讓甲公司以現金給付和轉匯給其前妻的方式逃避法院的執行,嚴重侵害了阿明的合法權益。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