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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意見稿:條件允許專用停車場可“共享”
http://www.CRNTT.com   2022-09-23 10:35:00


  中評社北京9月23日電/據四川日報報道,近日,成都市司法局發布《成都市機動車停車場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停車場條例(草案)》),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的“共享停車”等內容,引起廣大市民關注。

  《停車場條例(草案)》提到,專用停車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向社會公衆開放,實行錯時共享停車。具體內容包括,具備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鼓勵居住社區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錯時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

  在成都,有不少小區存在停車位緊張的情況。對此,《停車場條例(草案)》明確,住宅區沒有停車場或停車場不能滿足本小區居民停車需求時,在不影響道路安全和暢通、不占用消防通道及綠地的情況下,在按照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的相關程序決定後,可在小區內業主共有道路及其他場地設置停車位。

  《停車場條例(草案)》還提出,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停車設施和住宅、商業、辦公、醫院、學校等配建停車泊位應當同步配建規定比例的充電設施,預留規定比例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在最低配建比例基礎上增建充電設施。

  根據《停車場條例(草案)》要求,成都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和各區(市)縣政府制定全市停車信息化技術標准,建立全市統一的智能停車綜合管理平台,定期開展全市各類停車場資源普查,建立停車場基礎數據庫。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將停車場規劃、建設、使用、管理和執法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共享,為智慧停車管理和服務提供數據支撑。

  現行《成都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自2008年發布施行至今已歷14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停車引發的各類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已不適應成都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和市民停車需要。借鑒西安、廣州、北京等城市立法經驗,結合成都具體情況,成都市有關部門形成《停車場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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